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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景区广告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峨**景区广告项目;本项目预算费用为30万元。
一、采购内容
拟在峨**景区金顶索道灯箱、金顶平台大牌及景区观光车车身广告相关核心点位投放广告。现拟开展峨**景区广告项目,本次采购总预算费用为30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强化采购人在峨**景区品牌曝光度,精准触达省内高价值文旅客群,助力品牌跃升、深耕区域市场,拟通过在峨**景区金顶索道灯箱、金顶平台大牌及景区观光车车身广告相关核心点位投放广告。服务含广告画面制作、安装、上刊、维护及免费换画全部费用,广告内容为采购人形象宣传,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乐****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乐国资预〔2024〕26号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作为项目承接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只能向单一供应商采购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采购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取价格协商的评审方法。
推荐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峨**市名**路2号
推荐理由:该项目峨**景区内核心广告**(金顶索道灯箱、金顶平台大牌、景区观光车身广告)均为峨****公司独家所有,经峨****公司****公司——****经营,无其他供应商可选。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推荐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峨**市名**路2号
五、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6日至6月23日),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
采购人:****
地 址:******区春华**段43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3-****07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广场4单元9楼7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188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