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6110
通讯地址:**县**街道**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万米坯布项目 | **省**市**县岔河镇南桥村十二组48号 | **** | ******公司 | 适应市场需求,****拟租赁******公司部分闲置厂房,购买喷水织机、验布机、整经机、空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185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1500万米坯布的生产能力。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仓库废气由整体换风负压收集,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简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池体加盖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九洋河;织造废水、综筘喷头清****处理站(工艺:隔油+调节+气浮+气浮+混凝沉淀+过滤)处理达企业内部回用标准后全部用于织造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中建****公司****处理厂,尾水排至九洋河。 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表1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空压机废液(HW09)、废机油(HW08)、浮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桶(HW08)、污泥(HW08)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废丝、次品等作为一般固废统一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