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县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规范、安全、有序开展全县废弃农村沼气设施拆除填埋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第三方施工单位,参与我县农村沼气设施拆除填埋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6年特定绿色水稻品种示范等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及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25号)及《**市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2026年计划完成废弃农村沼气设施拆除填埋177个(沼气工程按10m3折算1个任务数),补助标准为1498元/个。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沼气设施施工、环保工程、农业废弃物处理、建筑工程等相关内容);
2.具备农村沼气设施拆除、填埋或类似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经验(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3.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制定并执行施工操作规程;
4.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安全绳、通风设备、急救包等;
5.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及应急处置流程;
6.近三年内无重**全生产事故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7.承诺严格遵守《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NY/T 3897-2021)及“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依法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8.具备宣传培训能力:施工单位须制定详细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承诺在作业前配合镇、村对业主(农户)开展沼气安全处置宣传,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农户观看《农村户用沼气安全处置现场演示》《沼气工程安全处置技术规程》等安全视频;
(2)向农户讲解填埋处置的必要性、安全性及施工流程、注意事项;
(3)指导农户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资金支付方式;
(4)施工过程中对农户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和风险提示。
三、服务内容
(一)按照技术规程对指定的农村户用沼气池或沼气工程进行拆除填埋;
(二)施工内容包括:清空池内料液、拆除沼气净化调控器、灶具、输气管线等附属设施、池体破除或压实、回填夯实、地面平整恢复;
(三)妥善处置沼渣沼液及废弃脱硫剂,防止环境污染;
(四)配合业主、村、镇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施工过程监督、验收及资料归档。
四、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验收报告等);
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5.主要施工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清单;
6.施工人员安全培训证明材料;
7.无重**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其他可证明施工能力的材料(如资质证书、培训证书等)。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中心(****611室)
联系人:沈鑫 联系电话:181****3811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可现场咨询获取邮箱地址)
六、施工单位遴选
****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报名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和综合评估,从安全管理能力、施工经验、设备配备、人员培训、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打分排序,择优确定3家施工单位作为本年度项目推荐施工方。
(二)推荐施工****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项目施工方推荐库。
(三)农户享有自主选择权,可在推荐库中任意选择一家,也可自行选择其他符合条件但未在推荐库内的施工单位。
(四)推荐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施工不规范、发生安全事故、群众投诉查实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其推荐资格,并按综合评估分数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报名遴选。
七、其他说明
1.施工单位须与农户签订代填埋协议,明确施工内容、安全责任及资金支付方式(先建后补或直付第三方);
2.施工单位须接受县、镇、村三级监督,配合验收及回访抽查;
3.对施工不规范、发生安全事故或群众反映问题严重的单位,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踊跃报名,共同推进农村沼气安全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