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桂路北段(北滘镇环镇西路三乐路至南河桥段)监理招标文件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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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桂**段(北滘镇环镇西路三乐路至南河桥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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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桂**段(北滘镇环镇西路三乐路至南河桥段)监理招标文件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伦桂**段(北滘镇环镇西路三乐路至南河桥段)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6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6月26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1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1.1.2项作出如下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1.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11.1.2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课以违约金,由监理人向发包人采取实缴方式缴纳,如监理人未及时缴纳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后续监理费支付,直至监理人缴纳为止,具体约定如下:

2.现就《招标文件》P1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补充13.15款:

(1)监理单位应依据《**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及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施工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提交的当期进度款计量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2)监理单位应重点审核以下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与真实性,计量范围与数量是否与当期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实物量一致(不得包含未施工、未达标或超出的部分),工程量计算稿或计量软件建模(可导出计算稿),是否严格按计量规则编制;

(3)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完整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同意、部分同意、不同意,并说明理由及核减/核增依据)

(4)监理单位对其签署的计量审核负责。若因审核疏漏导致工程量确认错误,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

①造成超付:因审核不严导致进度款超付的,按每超付清单子目一项,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②违约认定:发包人/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审核部门/审计发现审核错误,书面通知监理单位,3个工作日内未作说明或说明不成立的,则认定违约并启动处罚。

(5)与造价单位、发包人的衔接

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量结果,作为造价咨询单位计价审核的基础。监理单位应配合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对计量结果进行解释或复核。

3.招标文件中所有“景观绿化”的字眼均调整为“景观绿化(含线外景观绿化)”。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地址:**市**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联系人:余工、曾工

联系人:陈工、黄工

联系方式:0757-****6569、****6885

联系方式:0757-****3490-803/809

2026年6月15日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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