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的环境影****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08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 1 | ******公司扩建2000万套塑料餐盒、1000吨玉米淀粉餐盒项目 | 报告表 | ****公司 | **市**县颍川大道南侧******公司院内 | 临环监表﹝2026﹞11号 |
| 2 | ******公司年加工塑料配件300吨项目 | 报告表 | ****公司 | **市**县固厢乡107国道巨陵路口南300米路东1号院 | 临环监表﹝2026﹞12号 |
1.临环监表﹝2026﹞11号关于******公司扩建2000万套塑料餐盒、1000吨玉米淀粉餐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2.临环监表﹝2026﹞12号关于******公司年加工塑料配件3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