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参训学员短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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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学员短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5 16:56

根据学校年度培训工作安排和采购需求,****拟对参训学员短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进行限额以下自行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参训学员短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采购人 ****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最低有效报价法

年度估算规模 约26个培训班次,约1345人次,预计约9600人﹒天。实际人数、****学校年度培训实施情况为准

预算控制金额 人民币40000.00元(肆万元整)。按实际承保人数、实际承保天数和成交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年度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

最高限价 综合报价单价不得超过4.16元/人﹒天(含税)。综合报价单价=主险单价+突发疾病身故或猝死附加保障单价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采购需求概要

1. 保险类型:短期记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突发疾病身故或猝死附加保障以及相关承保出单、批改、理赔协助等服务。

2. 被保险人范围: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类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异****职中****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教育管理干部等参训学员。

3. 承保方式:按培训班次实行记名承保。采购人按班次提供参训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培训时间等名单信息,成交供应商据此办理承保出单。

4. 保险期限:每班次自报到日前1日00:00起,至培训结束后1日24:00止,覆盖报到、培训、返程及必要在途时间。

5. 承保场景:校内集中研修、市内通勤往返、外出现场教学、异地培训,以及乘坐依法登记并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客运车辆、租赁大巴和公共交通工具等相关场景。

6. 结算方式:按实际承保人数、实际承保天数和成交综合单价据实结算。批次核验不作为单独付款依据,项目整体汇总后统一开票结算;确需阶段结算的,经采购人确认后,可按阶段汇总方式办理。

具体保障项目、最低保障标准、交付要求、核验要求和结算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持有有效经营保险业务****公司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供应商应具备对公记名团体保险承保、出单、批改、理赔协助及开具合规发票的能力。

2. 供应商须在**具备固定服务机构或稳定本地化服务团队,能够提供本地化承保对接、名单核对、批改处理、理赔协助和应急响应服务。

3. ****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询价;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限制或暂停相关保险业务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分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在本公告发布页面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

附件1:采购需求表

附件2:供应商报价单

附件3:资格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五、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供应商报价单,按附件2格式填写,不得擅自增删表格项目或改变表格结构。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应同时提供上级机构授权文件或能够证明其依法开展本项目业务的材料。

4. 资格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按附件3格式填写。

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应装入同一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骑缝公章。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拆封”。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8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 ****8****招标办)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552-****595

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封口未加盖骑缝公章或响应文件材料不齐全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开启与评审

1.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 开启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开启组织:供应商无需到场。****招标办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启封、登记。

4. 评审方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采用最低有效报价法。综合报价单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5. 评审价:综合报价单价=主险单价+突发疾病身故或猝死附加保障单价,计量单位为元/人﹒天。

6. 同价处理:综合报价单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组织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授权签署不完整;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

(3)报价单未按统一格式填写,擅自改变表格结构,或报价内容缺项;

(4)综合报价单价超过4.16元/人﹒天;

(5)保险责任、保险期限、承保场景、出单服务、核验结算等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需求;

(6)突发疾病身故或猝死附加保障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相应附加险条款名称;

(7)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且不能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作出合理书面说明。

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终止本次询价并另行组织采购。

七、履约、核验与付款

1. 名单提交:采购人原则上于起保日前不少于2个工作日向成交供应商提交参训人员名单。成交供应商应在起保日前完成承保出单,并提交电子保单及被保险人名册。

2. 批次核验:每个培训班次承保完成后,由项目管理人对电子保单、被保险人名册、保险期限、保障责任、发票信息等进行批次核验。批次核验仅作为项目汇总结算依据,不作为单独付款依据。

3. 开票结算:项目全部批次完成后,采购人根据各批次核验记录汇总实际承保人数、实际承保天数和应结算金额,成交供应商按汇总结算金额一次性开具合规发票。确因项目实****公司财务安排需要阶段结算的,经采购人确认后,可按阶段汇总办理。

4. 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合规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核手续后,按实际确认金额支付。年度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40000.00元。

5. 理赔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固定对接人、报案电话和理赔材料清单,接到报案后及时协助项目管理人及参训学员办理理赔事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发布媒介

****教育局网站或采购人指定发布渠道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南路16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2-****595

****

2026年6月15日

附件2:供应商报价单.docx

附件3:资格声明函及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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