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外聘律师项目( 个贷、普惠、银行卡起诉类)(标包4宜春)(招标编号JXBJ26121332501-0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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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公司受****委托,****银行****分行外聘律师项目(个贷、普惠、银行卡起诉类)标包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银行****分行外聘律师项目(个贷、普惠、银行卡起诉类)标包4:**;

2、项目规模:年度预算金额60万元(含税)

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包,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年度预算金额(含税)

标包1

**、省分行本部

120万

标包2

**

50万

标包3

**

50万

标包4

**

60万

标包5

**

20万

标包6

**

50万

标包7

**

60万

备注:投标人最多只能选择2个标包(标包1;标包2至标包7中任意1个标包)参与投标,否则所投标包投标无效。

二、招标范围:

1、项目简介:****分行(标包4:**)及辖属分支机构的诉讼业务,****分行(标包4:**)或辖属分支机构委托,代理其****银行卡、个贷、普惠类起诉(含仲裁)案件。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6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若投标人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符合免税条件,需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或说明文件,视同符合本项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标书代写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银行****公司禁入名单中;标书代写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情况;标书代写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9、****服务所投标包所在地市辖内分支机构的能力;

10、投标****银行离职人员及员工直系亲属的任职情况,承诺该事项对参与本次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

11、投标人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承诺函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11.1若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委员会或招标人发现,****委员会确认,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11.2投标人中标后不按投标报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有),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11.3投标人中标后,在与招标人业务**过程中严禁参与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活动。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24日(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获取方式:请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扫描发至邮箱(****@126.com),费用200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30时(**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七、发布媒体: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官网(https://www.****.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本项目采用 (纸质) 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07月07日09:30时(**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省**市红谷滩区庐**大道1999****配套中心3#商业楼店面110-113室)一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庐**大道1999****花园****中心3#商业楼店面110-113室

联系人:舒基龙、王红红、黄颖慧、马俊、刘玲

电话:0791-****0668、****0868

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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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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