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填系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对“****充填系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充填系统
2、建设地点:**省长**李家巷镇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规模与内容:本着提前预防,严格安全要求的目的,长******公司投资建设充填系统项目,本项目设计建设充填系统是为满足矿山-33m中段采空区处理需要,充填站充填能力60m3/h,充填系统建设方案的主要包括:原材料运输系统、储存与给料系统、生产水供给系统、供电系统、浆料搅拌制备系统、料浆输送系统、井下充填输送系统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李家巷镇******,周边最近敏感点主要为青草坞村,分布在项目的东、南、北、东北、西北位置。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粉罐仓粉尘、原料堆存和装卸粉尘、道路运输扬尘、上料粉尘等。
(2)废水:充填膏体泌水、设备清洗废水、充填管道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4)固废:收集粉尘、沉淀污泥、废布袋、废油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填充站粉罐仓水泥和粉煤灰粉尘经各罐体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配料机上料口等产尘位置设置喷淋降尘设施;皮带输送机采取全密闭措施;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车辆减速行驶,进出厂冲洗轮胎等。做好以上防护措施,一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本项目充填膏体泌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充填站生产用水,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设备清洗;充填管道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充填站生产用水和厂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企业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管路上装消声器或吸声材料等,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场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于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等。根据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周边的噪声影响不大,能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4、固体废物: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地。本项目运营期厂内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在落实相应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本次评价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以及政策规范符合性分析内容,建设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规划环评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可以接受,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十、环评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
十一、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张建勇
联系电话:150****6008
联系地址:**省长**李家巷镇青草坞
2、环评机构名称:**爱****公司
联系人:刘竞钰
联系电话:151****0860
联系地址:**市**区沈半路197****中心1122室
3、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2-****511
发布单位:****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