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15 17:12
为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结合我旗城乡交通一体化线路运营情况,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现对旗内四条城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授让进行公开预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线路情况
****运输局印发的《关于城乡公交线路规划的函》(附件1),本次线路经营权授让的线路分别为“大沁他拉-八仙筒”、“大沁他拉-卧风甸子”、“大沁他拉-新镇”、“大沁他拉-东毛瑞”,申请人按照线路《**城乡交通一体化线路明细》(附件2)自主申请,不同线路的申请材料需单独提交。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符合运营线路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提供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
(三)具有合理可行、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线路运营方案;
(四)具有健全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三、参与预招标所需提供的材料
各申请单位请于2026年6月22日前向****综合窗口提供以下材料,逾期我局将不再受理。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线路运营方案;
(三)拟投入运营的车辆材料或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
(四)管理制度(包括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
(五)包括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附件3);
(六)从业人员资质材料;
(七)应急预案;
(八)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四、线路经营权授让
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城市公交线路应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运营企业,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择优选择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若公告期间无人报名,则该线路收回适时再启动招投标;若3家以下(不包括3家)企业提出申请,则由审批部门依法择优确定线路经营者;若3家及以上企业提出申请,则按正常招标程序确定线路经营者。
取得线路经营****交通运输局签署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并根据协议进行运营,线路运营权期限届满后,审批机关将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重新选择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
地 址:****中心三楼70-75号综合窗口
电 话:047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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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