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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琼****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琼****水务局:
《关于报批**省琼****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琼中水函〔2026〕271号)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公司出具的《**省琼****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省琼****水厂。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县湾岭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水厂建设完成后,****水厂联合对湾岭片区供水,供水范围为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湾岭镇区、****社区居委会)及周边123个自****小组)。
1.取水工程:**一座拦水坝及一座河床式取水构筑物,取水规模1.32万m3/d。
2.输水工程:**一根DN600 球墨铸铁管,管长约2.7 km。
3.净水工程:****水厂,近期规模0.6万m3/d,远期规模1.2万m3/d。
4.配水工程:**配水管网DN50~DN600约118.59km,其中配水干管约116.16km,村内配水支管约2.43km,****泵站3座,入户水表组工程206组(仅包含村内管网改造的村庄)。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评估后的总投资13551.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18.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83.34万元,预备费628.0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20.70万元。项目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八、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因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发生重大变更重新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原琼中黎族苗****建设局《关于**省琼****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琼中行审函〔2024〕134号)同时废止。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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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