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能源阿鲁**100****基地项目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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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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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项目辖区 |
**自治区﹒**市﹒** |
| 投资估算(万元) |
1789.1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规模:**能源阿鲁**100****基地项目装机容量1000MW,采用100台单机容量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风电场规划建设两座升压站,有人值守升压站为220/500kV升压站与220kV升压站合建,电压等级为500/220kV,少人值守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kV。配套220kV联络线路(两座升压站之间)、35kV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和检修道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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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2.3.1对项目风机施工区域(包括风机施工及吊装场地)、220kV/500kV升压站及220kV升压站区域(围墙外)、施工生产生活区域、道路工程施工区域(检修道路临时占地、进站道路临时占地、临时道路)、220kV联络线路(两座升压站之间)施工区域、集电线路施工区域、设备堆放区域、临水临电施工区域以及所有被施工扰动区域(需经业主方确认)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治理、环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最终通过相关归口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和核查。 2.3.2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相关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关于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的所有要求。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符合实际情况的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最终以通过相关归口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和核查,获取验收证明文件为准。配合第三方取得环评、水保验收文件。 2.3.3本项目通过采取预防控制、工程技术及生物技术措施,对招标范围的土地全部进行复垦与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总土地面积为296.5066公顷,复垦与植被恢复率均为100%。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面积为7.8461公顷,其中土地复垦后地类为园地0.0489公顷,草地1.423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036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376公顷。 植被恢复土地面积为288.6605公顷,其中临时草地和临时林地植被恢复土地面积为285.7843公顷,风机基础永久性征地未利用地及220KV联络线铁塔永久性征地未利用地植被恢复面积为1.915公顷,35KV集电线路铁塔永久性未利用地植被恢复面积为0.9612公顷。 2.3.4投标人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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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6-23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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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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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仅供各方提前知悉,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后期存在因故取消、变更的可能,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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