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6月 16日至 2026年06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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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榄核镇广珠路70号之一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榄核镇广珠路70号之一;本项目占地面积3494.1平方米,建筑面积1768.61平方米;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混凝土废料)的处理,年处理建筑废弃物(混凝土废料)85000t/a,年产碎石25000t/a、石粉59038t/a。本项目东面为广珠路,南面紧邻******公司,西面为农田,****公司厂房。本项目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广****学校(东南,253米)、下坭村(东南,496米)、大坳村(北,489米)、永久基本农田(东南~西北,46~492米)等。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池+A/O+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后,直接排入蕉门水道。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用水和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