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陕西-汉中-宁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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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5 15:26:17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2026-06-15 发布机构 ****
内容概述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916-****097

邮 箱:****@qq.com

通讯地址:**省****法规宣教科

邮 编:7244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公司**药食同源食品与保健食品加工项目

****办事处****开发区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建设性质为**,项目租赁宁****开发区11号厂房1-3层,**药食同源食品与保健食品加工项目,以红景天粉、西洋参、灵芝、蛹虫草、天麻、杜仲等原辅材料,生产加工软胶囊、硬胶囊和丸剂。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车间和外包装间;****办公室、会议中心、理化室、制水间、污水处理设施;储运工程包含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库房;公用工程包含给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与制冷;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84%。

******公司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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