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文体休闲汇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县文体休闲汇建设项目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县文体休闲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县文体休闲汇建设项目已由 **县数据局以东行审【2026】27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县文体休闲汇建设项目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县**街道。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以临时建筑形式建设,核心设施配置为11人制标准足球场区(天然草皮主赛场与人工草皮训练场各1片)、膜结构看台、多功能气膜馆(面积约5000平方米,内含:篮球场约2片、网球场约2片、匹克球场约4片、羽毛球场约12片,可灵活转换)、集装箱功能房、文创市集(预留)、停车场(400个泊位)。
2.1.3合同估算价:约369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80日历天。
其中:
(1)设计工期:总设计周期10日历天。
1)签订合同后3天(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确定后7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住建相关审图部门提交审查。
(2)施工工期: 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8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1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书为准(以上实际开竣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为准)。
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80日历天”填写。
2.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且不低于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质量标准,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注:投标系统及CA格式中质量要求暂写:合格。
2.1.6其他:(1)根据《****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2021〕68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3)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根据详细规划指标、建设内容以及发包人相关要求,结合相关设计规范、批复要求,做好本项目全部的设计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
(1)初步设计:①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专项设计、主体及配套设施的初步设计阶段的配合服务。②初步设计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岩土(含基坑)、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亮化、景观绿化、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与概算等全专业设计。
(3)施工图设计:包含园区内所有建构筑物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专项设计、主体及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期内的配合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岩土(含基坑)、电气、给排水、制冷、暖通、消防、设备、智能化、亮化、景观绿化、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三网合一等全专业设计。
(4)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的配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2.2.2施工范围:
中标后承担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及施工内容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项目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沟塘(含暗塘)回填、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土方、建筑、结构、单体出入口的雨棚、亮化、室内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燃气、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景观绿化(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围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基坑降水、室外配套(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各专业管线等)、综合管线(包括但不限于三网合一等管线施工)等工程的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2.3****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b):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
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②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根据建办厅函〔2025〕13 号规定,自 2025 年 1 月 20 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④根****管理委员会关****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 自 2022 年 7 月 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 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 视为无效。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须满足如下三种类型工程业绩之一)
(1.1)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以上(含2800万元)的体育工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足球场天然草坪面积需≥7000㎡】。
(1.2)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以上(含2800万元)的体育工艺项目的设计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足球场天然草坪面积需≥7000㎡】。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1.3)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以上(含2800万元)的体育工艺项目的施工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足球场天然草坪面积需≥7000㎡】。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注1: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合同;包含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工程总承包合同;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时间以设计合同上的时间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表;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满足如下四种类型工程业绩之一)
(2.1)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以上(含2800万元)的体育工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足球场天然草坪面积需≥7000㎡】,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2)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以上(含2800万元)的体育工艺项目的设计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足球场天然草坪面积需≥7000㎡】,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2.3)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以上(含2800万元)的体育工艺项目的施工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足球场天然草坪面积需≥7000㎡】,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2.4)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以上(含2800万元)的体育工艺项目的监理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足球场天然草坪面积需≥7000㎡】,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2 :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 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合同;包含在工程总承 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工程总承包合同;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时间以设计合同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 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表;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④如为监理业绩: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绩发包人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 3: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 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且所有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否则在评 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4 年6月 1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 年6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1 年6月1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①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②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 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标书代写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中担任施工任务的必须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2 项中施工资质的要求,联合体中担任设计任务的必须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2 项中设计资质的要求;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f)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主体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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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7家的取前7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7家(含7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相同,则低价优先; 3.若技术标得分相同、经济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如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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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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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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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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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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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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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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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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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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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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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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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诚信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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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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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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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保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委托代理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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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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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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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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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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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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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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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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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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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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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6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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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K为评标基准价。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5.5%、96%、96.5%、97%。标书代写 2、计算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2分;其他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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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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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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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暗标)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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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总平面设计(4分) |
1. 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0-1分) 2. 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 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0-2分) 3. 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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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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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1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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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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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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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0.5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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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0.25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0.25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0.25分) 4.****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0.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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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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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第一阶段:先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和工程业绩部分,并先对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在15分以上(含15分)为合格,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得分】。只有合格的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和工程业绩汇总得分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7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所有投标人的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未中标的设计单位所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报价等进行评审。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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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2分) |
1、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K为评标基准价。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5.5%、96%、96.5%、97%。标书代写 2、计算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2分;其他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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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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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暗标) |
1.总体概述(1.4—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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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采购管理方案(0.7—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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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0.7—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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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施工的重点难点(1.4—2 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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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施工**投入计划(0.7—1 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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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0.7—1 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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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 100 页,每超出一页扣 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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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再得0.25分; 2.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再得0.5分; 3.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的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的再得0.25分。 注:以上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3月份—2026年5月份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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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业绩(由牵头单位提供)(3分) |
1.企业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担过11人制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Ⅰ类场地)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具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Ⅰ类场地认证证书和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Ⅰ类场地检测报告,上述五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为准。 注:①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②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③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④资格审查业绩不得计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担过11人制标准天然草坪足球场(Ⅰ类场地)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具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Ⅰ类场地认证证书和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Ⅰ类场地检测报告,上述五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为准。 ③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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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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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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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 |
初步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15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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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只有合格的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和工程业绩汇总得分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7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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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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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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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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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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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 |
定标标准 |
****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 (1)施工单位资质及业绩: (2****委员会评标总得分; (3)提供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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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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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6 月 15 日17时30分至 2026年 7 月 20 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7 月 20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市**县**街道**路3号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35****0939
邮编: 226400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街道长江路27号
联系人: 陈工
电话:__134****6005
项目负责人: 王鑫平
邮编: 2264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 0513-****8818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