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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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新区中新**生态城起步区雅境园配建3号楼101、102房地产
GR2026TJ****635
挂牌价: 25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6-15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6-30
项目负责人: 王静
联系电话: 022-****2133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022-****2130
账户名称
| ****公司 | 银行账户
110********986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市**新区中新**生态城起步区雅境园配建3号楼101、102房地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新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评估结论不包含增值税。 2.本项目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3.转让方承诺本房地产转让项目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占压等情况。 4.本项目房地产权证记事中明确“依据**市国土资****中心房产面积测绘成果表,雅境园配建3号楼101和102备注内****便利店”。 |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 **新区中新**生态城起步区雅境园配建3号楼101、102 |
楼盘名称
| 雅境园 | 类型
房产 |
租赁合同编号
| **** |
计租面积(m2)
| 341.54 | 设计用途
非居住 |
土地面积(m2)
| 59603.7 | 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是 |
楼层
| 1 | 附属设施
水,电,暖气 |
位置信息
| 位于**新区中新**生态城起步区雅境园配建3号楼101、102,其四至为:**和风路,西至中津大道,南至和韵路,北至中新大道 |
周边配套
| 附近有锦庐园公交站,有128路、506路、生态城4号线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出行便利度较优。周边无大型污染源,绿化多,环境条件优。周****学校、******幼儿园、****大学****学校(高中部)、**生****学校、****医院****医院、****银行****分理处)、浦发银行(**中新生态城支行)、****银行(中新生态城支行)、****酒店(动漫中路店)、****广场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
小区介绍
| 雅境园小区建筑面积为82940.43平方米,共建有11幢高层住宅,楼层分别为14-18层,绿化面积占45%,人车分流。 |
户型介绍
| 雅境园配建3号楼101建筑面积为175.09㎡,朝向为朝东,户型为不规则弧状。雅境园配建3号楼102建筑面积为166.45㎡,朝向为朝东,户型为规则矩形。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生态城阿****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新区中新**生态**天大道1620****科技园研发大厦5层503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雷 | 成立日期
2010-11-17 |
注册资本
| 17,625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65919XF | 经营规模
微型 |
经营范围
| 对生态城起步区05-08-03-01地块(四至为:**:和韵路、西至:中新大道、南至:中津大道、北至:和风路)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与经营;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提供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市****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316259E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6-06-0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中新********公司对外公开转让雅境园经营性公建产权相关工作审批情况的通知(津生投发〔2026〕61号)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6-1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6-30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集团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致电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现场看房,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褚福美,联系电话:138****8726。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方可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房地产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挂牌披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本项目房地产状况为由退还本项目房地产。 5、意向受让方已经对本项目房地产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市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和相关规定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本项目房地产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配套设施及现状,已了解本项目房地产所涉及的采暖费、水费、燃气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之内容,并已到本项目房地产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转移过户、限购等相关政策以及涉及的相关税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最终受让方不****集团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6、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集团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集团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集团指定银行账户。 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集团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确认的受****集团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集团指定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受****集团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9、交易双****集团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最终受让方****集团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0、****集团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1、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12、本项目所涉及房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13、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14、本项目房地产交割之日(转、受让双方在****事务中心办理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过户之日)前产生的水、电、燃气、供暖(含热能损耗补偿费)、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地产交割之日后产生的上述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5、本项目挂牌价为不含税价。 16、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75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