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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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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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故里**学舍及王衙弄5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77.0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合计约2837.44㎡ ,其**明学舍约1896.51㎡,王衙弄约940.93㎡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6-1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6-30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故里**学舍及王衙弄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鲁先生|联系电话:0575-****116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标的权属单位为**市******公司,授权****负责拍租该资产。项目成交后由**市******公司与承租人签订合同。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具体以现状为准,水电、消防、排污需第三方改造,该费用后续由承租方承担。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翁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6688 |
| 联系地址 |
**省**市越**前观巷**师爷馆2楼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7.0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77万元/年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固定租金按季度支付,变动租金部分按月进行租金结算,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经营,准入业态包含主体民宿、精致特色美食、**土特产、文创产品、便利店、茶舍、生活美学体验、****书吧、咖啡吧、****中心,不得用于设立仅面向特定群体开放、实行会员制的私人会所类高档经营场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履约押金=(33万+成交租金)/12×2。合同终止且承租方完成全部履约核验后一个月内,履约押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3.结算周期:固定租金按季度支付,变动租金部分按月进行租金结算,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 4.本项目租金由固定租金+变动租金组成。其中,固定租金77 万元/年,即为本项目的起拍价。 变动租金收取方式按营收金额阶梯分成,即本项目总租金总为出租方分成额+成交租金。阶梯分成方式如下: ①年度实际营收≤220万的,出租方按照15%计提分成,分成合计少于33万的,需按未完成营收差额的15%缴纳履约罚金; ②220 万<年度实际营收≤330 万,超出 220 万的部分,出租方按 6%计提分成; ③年度实际营收>330 万,330 万以上超出部分,出租方按 3%计提分成。 5.营收归集要求:承租方全部经营营业额必须统一归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物业服务费:按年租金的3%计取;在**故里街区物业没有实行统一管理前,可以协商免除。 7.续租相关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对标的年租金重新开展评估;承租方履约良好、无逾期欠缴租金及失信记录的,可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申请续租,续租期限不超过5年。 8.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准入业态(包含主体民宿、精致特色美食、**土特产、文创产品、便利店、茶舍、生活美学体验、****书吧、咖啡吧、****中心)进行规范经营,严禁超出前述准入业态范围违规转租、变更经营品类。 9.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10.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水电、消防、排污需第三方改造,该费用后续由中标方承担。 11.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2.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13.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4.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5.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6.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 *意向竞拍方须在报名前完成标的实地勘察,报名时同步上传勘察证明材料。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3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公司在项目成交后: 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绍****公司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绍****公司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鲁先生 |
电话 |
0575-****116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9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附件(5)
授权委托书.doc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报名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样稿.doc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