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

审批
江苏-淮安-清江浦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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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00MB1B80655T罗衍庆
刘厚昌**省**市**区
**市漕运西路9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京杭****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段)**段
2021版本:143-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E482-E482-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省**市**区,**省**市**区,**省**市**区
经度:118.751530,118.757170,118.778640,118.782980,118.790780,118.808010,118.841290,118.862030,118.884170,118.917950,118.923840,118.929540,118.964350,119.066750,119.076710,119.112070,119.127690,119.153650,119.183910,119.236300,119.243670,119.253280,119.257260 纬度: 33.637670,33.622160,33.590180,33.587970,33.580950,33.572160,33.566200,33.566870,33.560850,33.562970,33.570010,33.578150,33.570960,33.566670,33.562890,33.516060,33.479670,33.458760,33.416460,33.337330,33.319710,33.312160,33.304400****生态环境厅
2021-05-27
苏环审〔2021〕21号
57900
1134京****运输厅****管理处
123********00250XQ****集团****公司
913********270414F******公司
913********375949M2026-02-05
2026-04-272026-05-24
https://www.****.com/content/10773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级航道环境提升二级航道环境提升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京杭****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段)组成部分,航道南起**市与**交界处,北到**与**交界处,途经**区、**区、****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和**区。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航道配套设施环境提升工程两**面的建设内容。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包括护岸工程、绿化修复工程、疏浚工程及生态化提升工程;航道配套设施环境提升工程包含桥梁提升工程、锚地**工程、服务区提升工程、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导助航设施提升工程、航运文化工程以及智慧**工程。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处为:**区三堡水源地;涉及大**河道遗产1段为清口枢纽(淮扬****段)河道遗产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2处为:京杭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河(**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5处为:废黄河(**区)重要湿地、**区生态公益林、京杭大**(**区)**通道维护区、京杭大**(**市区)**通道维护区、京杭大**(**区)**通道维护区。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处为:**区三堡水源地;涉及大**河道遗产1段为清口枢纽(淮扬****段)河道遗产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2处为:京杭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河(**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5处为:废黄河(**区)重要湿地、**区生态公益林、京杭大**(**区)**通道维护区、京杭大**(**市区)**通道维护区、京杭大**(**区)**通道维护区。本项目为京杭****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段)组成部分,航道南起**市与**交界处,北到**与**交界处,途经**区、**区、****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和**区。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航道配套设施环境提升工程两**面的建设内容。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包括护岸工程、绿化修复工程、疏浚工程及生态化提升工程;航道配套设施环境提升工程包含桥梁提升工程、锚地**工程、服务区提升工程、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导助航设施提升工程、航运文化工程以及智慧**工程。实际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2处:**区里**三堡水源地、**市古淮河杨庄水源地;涉及大**河道遗产1段为清口枢纽(淮扬****段)河道遗产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京杭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4处为:**区生态公益林、京杭大**(**区)**通道维护区、京杭大**(**市区)**通道维护区、京杭大**(**区)**通道维护区。
(1)护岸长度减少3.193km;(2)疏浚土石方增加了108.78万m3;(3)绿化修复工程减少了1.49万m2;(4)桥梁提升工程减少了桥梁美化、亮化工程;(5)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减少了水上****基地;(6)助导航提升工程较环评增加了4座航标,4座备用浮标和3块标牌亮化工程。(7)生态化提升工程节点位置发生变化,数量增加了1处。其中疏浚仅施工期短暂扰动水体,且采用环保施工工艺,扰动小,绿化缩减不弱化生态功能,以上变化均未导致环境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明显增加:增加的工程运营期均无污染物排放,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整体位置、线路未发生变动。其中环评未识别**市古淮河杨庄水源地,本次补充调查,其余占用的环境敏感区与环评阶段相比减少了二河(**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废黄河(**区)重要湿地。本工程在水源保护区内仅开展航道常规疏浚、生态护岸及生态提升等整治作业,通过限定施工范围、优化疏浚工艺、布设防污控污设施、严控施工时序与污染物排放,疏浚工程对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及生态扰动程度有限、整体影响较小。综合来看,未导致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区不利环境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明显增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工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水源一级保护区;对水源二级保护区影响较小。施工工艺与运营方案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实施的工程内容增加了疏浚工程、护岸工程和生态化提升工程节点绿化。
施工工艺与运营方案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源一级保护区,对环境影响小,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实施的工程内容增加了疏浚工程、护岸工程和生态化提升工程节点绿化。经施工期地表水监测,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护岸施工应采用围堰法,施工区域下游应设置截水沟截留雨水径流并引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水源地取水口附近设置防污帘;桥梁拆除工程应选择在河流枯水季节进行;施工营地采用租用项目沿线现有村庄房屋的方式,城镇地区施工营地拟租用附近民房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淤泥干化场设置围堰、淤泥干化排水采用沉淀池进行处理;施工船舶废水应安装油水分离器,船舶污染物交由海事部门接收船统一处理。 运营期**市区水上****基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处理厂进行处理;**船闸一号、二号闸、三号公**桥面径流经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进入闸区的雨水管网系统,不排入京杭**水体。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安装洗轮机冲洗进出场车辆;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拆除工程洒水防尘;淤泥干化场合理选址,设置一定的围堰或围挡;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拌合。运营期采取绿化措施。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在与本项目距离较近的敏感点处设置围挡,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在航道沿线居民点分布较为集中且距离航道较近的航段禁止船舶鸣笛、限制船速、设置低速行驶的标志。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船舶生活垃圾由海事部门接收船统一收集处理,不向水域排放。运营期船舶垃圾建议在船舶垃圾接收装置处上岸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保护措施:临时占地采取复垦、生态修复等措施;水生生态进行增殖放流。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物资,制定施工期应急预案。(1)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护岸与桥梁水下施工采取围堰法,施工区域下游设置截水沟,截留雨水径流并引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本项目疏浚、桥梁拆除工程已选择在春季及冬季枯水季节进行;施工期未在取水口附近作业;大部分施工营地采用租用项目沿线现有民房,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房屋的排水系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出现直接排放的情况;弃土场在四周设置围堰、排水沟,在溢流口设置沉淀池,干化场内的疏浚泥沙中所含污水经排水沟汇入沉淀池,经沉淀澄清后再排放,排入周边沟渠,未直接排入京杭**。施工船舶均安装了油水分离器,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暂存于船舶自带的存储容器中,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上岸后由交通执法部门指定的船舶运走,直接由海事船舶接收,不在项目航道沿线排放。 运营期本项目已在**船闸一号、二号闸、三号公**设置了完善的排水系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已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安装了洗轮机冲洗进出场车辆;施工区域设置了围挡;拆除工程采取洒水防尘;淤泥干化场合理选址,并设置一定的围堰或围挡;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拌合。运营期采取了绿化措施。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在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设置围挡,防止噪声扰民,本项目无夜间施工。运营期项目在航道沿线居民点分布较为集中且距离航道较近的航段禁止船舶鸣笛、限制船速、设置低速行驶的标志。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船舶生活垃圾由海事部门接收船统一收集处理,不向水域排放。本项目在**船闸、**船闸、**船闸下游锚地、**锚地(黄码)安装了升降式生活垃圾智能接收设施及船舶生活垃圾智能接收装置接收航道沿途船舶垃圾,再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5)本项目临时占地进行了生态修复等措施;水生生态进行增殖放流。 (6)建设单位已配备应急物资,并已制定运营期施工应急预案。
施工期与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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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施工船舶安装了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和垃圾贮存容器。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接收船舶统一处理,未在施工水域排放。航道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油污水在**船闸、**船闸下游锚地、**锚地(黄码)等站点接收上岸,不排入京杭**水体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绿化、低速行驶和禁鸣标志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绿化工程建设、设置低速行驶和禁鸣标志牌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②桥梁拆****管理局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 ③工程弃方为疏浚水下方,污泥干化后在污泥干化场就地恢复为耕地及草地。 ④施工船舶垃圾由海事部门接收船统一处理,不得向水域排放。 施工期废油泥主要是由车辆、机械设备冲洗隔油沉淀处理产生的,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2)**船闸公**拆除废渣收集后运至其他项目拌合站作为原料; (3)本项目部分疏浚土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水下疏浚土方选择航道沿线区域内低洼地作为弃土区,用于回填,在施工结束后均得到恢复; (4)施工船舶垃圾统一收集上岸后定时清运,未发生向水域排放的情况; (5)施工期主要为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冲洗带泥轮胎,冲洗水不含油,无废油泥产生。
2 ****基地和锚地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船舶垃圾建议在船舶垃圾接收装置处上岸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海事部门加强船舶污染物监管,不得直接向河道排放垃圾。 ****基地已取消,船舶生活垃圾由岸上接收装置接收,由环卫部门清运,**船闸、**船闸、**船闸下游锚地、**锚地(黄码)设置了升降式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设施及船舶垃圾智能接收装置,会增加管理力度。
3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外环境排放。水上服务区储油罐产生的油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未出现向外环境排放的情况。 ****服务区提升不涉及储油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严格管理施工物料堆放场作业规范,做到物料有序堆放,对陆域生态可能造成危害的有毒有害物料需设置专门的存放处,并做好泄漏的处理方案。 ②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宣教内容包括环保意识、保护动植物识别、施工区内生态敏感区分布及施工人员生态保护行为规范。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杜绝施工人员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制定施工期施工人员操作章程,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进行规范,并规定相关行为处罚措施。 ③在设计文件确定的施工边界处设置围挡隔离,严格划定施工占地区域,严禁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事故机械等对施工边界外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需要开挖的施工区,施工期结束后,立即对施工区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生态恢复时不可改变原生境的生态系统结构。 ④合理布置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布置在未利用地上,尽量少占耕地和林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恢复植被。土方开挖前,对地表层30厘米厚的耕植土进行剥离保存,待施工结束后作为绿化工程、临时用地恢复的表层覆土。 ⑤施工物料严禁随意堆放。物料堆场采取底部硬化处理、开挖排水沟截留雨水措施,堆垛采取围挡、遮盖等防风措施,防止施工物料通过扬尘、污水进入农田生态系统。 ⑥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做好对水上施工作业人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之便捕杀鱼类等水生生物。 ⑦邻近或位于生态敏感保护目标的护岸**工程采取围堰法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水体的扰动。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及占地在工程红线范围内,准确定位水下清障地点与范围,尽量减少对水生生境的干扰。在水下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及船舶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排入水体,应收集后和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 ⑧严格管理施工船舶,施工船舶垃圾、废水应交由海事部门接受船处理,严禁向施工水域排放。 ⑨施工期各种固体废物不得向水域倾倒,应进行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和施工单位处理。 ⑩施工用砂、石、土等散物料应在陆域集中堆存并设置围挡、截水沟、遮盖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入河。 ⑾护岸材料应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水材料,特别注意使用当地的天然材料,注意整理、发掘和发展传统治河工法和材料,开发和推广有利于植物生长同时具有一定的防渗性能的衬砌材料和施工工艺。设计为植物生长和动物栖息创造条件,提供鱼类产卵着床、增大鱼类栖息空间的新型的符合生态学原理的丁坝、护岸。例如采用根系发达的植物进行固土护岸、采用网石笼结构的生态护岸、网格状植被型生态混凝土护坡、多孔结构的坝体材料等。 疏浚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尽量缩短挖泥船的试喷时间,减少挖泥船溢流。 (1)施工期施工单位已对施工物料堆放场作业规范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了做到物料有序堆放,施工期未产生对陆域生态可能造成危害的有毒有害物料。 (2)施工期施工单位已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宣传,施工单位已制定施工期施工人员操作章程,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进行规范,并规定相关行为处罚措施。 (3)施工期施工单位已在施工边界处设置围挡隔离,严格划定了施工占地区域,施工期间未对施工边界外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目前已对施工区生态环境进行了恢复。 (4)施工现场大部分施工营地采取租用房屋的方式,施工人员均为雇佣当地居民,减少了土地占用面积;本项目混凝土拌合站采用代加工的方式,不在现场设置混凝土拌合站;**船闸公**均使用商用混凝土、商用预制梁,不另外征地;临时堆土场用于临时堆存航道施工开挖的水上方和清表剥离的耕植土,沿航道护岸施工区域布置不另外占地;**段部分弃土区选择航道沿线及区域内低洼地,用于回填不能利用的水下疏浚土方,本项目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均得到恢复。 (5)施工期物料的堆放堆场采取底部硬化处理、开挖排水沟截留雨水措施,堆垛采取围挡、遮盖等防风措施,施工期未出现扬尘与污水进入农田系统的现象。 (6)施工期施工单位已进行了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施工期未出现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之便捕杀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现象; (7)本项目护岸与桥梁水下施工应采取围堰法,施工区域下游应设置截水沟,截留雨水径流并引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本项目疏浚、桥梁拆除工程已选择在春季及冬季枯水季节进行。 (8)施工期未出现将污水、垃圾及船舶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排入水体的现象。施工船舶均安装了油水分离器,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暂存于船舶自带的存储容器中,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上岸后由交通执法部门指定的船舶运走,直接由海事船舶接收,不在项目航道沿线排放,未发生向水域排放的情况。 (9)施工船舶垃圾由海事部门接收船统一接收处理,未发生向水域排放的情况。 (10)施工用砂、石、土等散物料应在陆域集中堆存期间设置了围挡、截水沟、遮盖等防护措施,未出现雨水冲刷入河的现象。 (11)工程采用生态护岸设计施工。 (12)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手册进行施工,已尽量缩短挖泥船的试喷时间,未出现挖泥船溢流的现象。
2 (1)增殖放流计划:本项目增殖放流选用品种主要针对底栖生物进行。放流地点为工程附近的水域。每年增殖放流一次,共放流3年 (2)建立检查和监督制度。 (1)2026年2月,京杭****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段)工程在京杭****段组织了增殖放流活动。 (2)制定了检查和监督制度。在苗种放流后,****小组,在放流地点上下2km范围内对放流苗种开展巡河活动,以防止村民捞取,确保放流苗种在安全环境下生长。
3 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文件相关规定,不向水体、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排放污染物,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内不设置大临工程。 施工期施工单位已在施工边界处设置围挡隔离,严格划定了施工占地区域,施工期间未对施工边界外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目前已对施工区生态环境进行了恢复。临时堆土场用于临时堆存航道施工开挖的水上方和清表剥离的耕植土,沿航道护岸施工区域布置,不另外占地;施工期已严格执行了《**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文件相关规定,未向水体、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排放污染物。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施工期重点关注施工船舶溢油和水源地风险防范。制定应急预案及水运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方案,强化化学品泄漏等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对**船闸公**等3座桥梁改建后分别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强化桥梁护栏防撞设计,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 (1)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施工期未发生施工船舶溢油事故; (2)已制定运营期环境应急预案,强化化学品泄漏等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 (3)已对**船闸公**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防止桥面径流及事故废水进入水体,并强化桥梁护栏防撞设计,设置警示标牌。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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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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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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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增殖放流计划:本项目增殖放流选用品种主要针对底栖生物进行。放流地点为工程附近的水域。每年增殖放流一次,共放流3年 (2)建立检查和监督制度。(1)2026年2月,京杭****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段)工程在京杭****段组织了增殖放流活动。 (2)制定了检查和监督制度。在苗种放流后,****小组,在放流地点上下2km范围内对放流苗种开展巡河活动,以防止村民捞取,确保放流苗种在安全环境下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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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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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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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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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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