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二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二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管理局以**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佳****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争取中****政府专项债资金,代建管理单位为****,根据项目业主的委托,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用地58258.3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0.79万平方米,地上包含12栋住宅,其中4栋18层住宅,2栋16层住宅,6栋11层住宅,1栋1层大门,共计752户,地下包含设备用房、机动车停车库、非机动车停车库等。
2.2建设地点:**市**区丽银路以东,**十七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
2.3计划工期:125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 月14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高桥二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含海绵城市)、雨排水、喷灌、绿化、地上室内外标识导示制作安装及充电桩供货安装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答疑文件等。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6-15 至2026-06 -23 23:59(**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7 - 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1-****782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佳****公司
地 址:**市**区燕赵大厦5层
联 系 人:李建锋、穆梓杨
联系电话:0951-****230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街与泰****中心22楼
联系人:李翔
电 话:133****12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唐徕SOHO4层
联 系 人:周梦楠
电 话:177****2173/095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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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