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相关规定,我单位已完成新****电厂(1号2号机组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回执,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后评价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与意见反馈。
一、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罗洪
联系电话:186****0619
二、项目基础概况
1. 原环评审批:原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0月20日取得原******保护厅新环函〔2015〕733号《关于新****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 竣工环保验收:项目于2021年4月21日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取得新****电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三、后评价编制与备案情况
1. 编制单位:******公司;
2. 后评价文件名称:《新****电厂(1号2号机组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3. 备案情况:已于2026年6月11取得****生态环境厅备案回执;
4. 评价核心内容:对照原环评及批复要求,核查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环境敏感目标影响、环境风险防控、现有环保短板问题、整改优化方案及长效管控措施等内容;经分析,项目整体环境影响可控,针对存在问题已制定可落地整改计划与时限。
四、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
五、公众意见反馈
1.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7日);
2. 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来访形式,实名提交对本项目后评价结论、环保整改、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建议或异议;
3. 来信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园****社区A5****集团**五****公司。
我单位将严格落实后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整改措施,常态化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维与自行监测,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与全社会监督。
附件:1. 新****电厂(1号2号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备案回执
2. 新****电厂(1号2号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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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