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一种甘露饮制剂的制备方法与应用”及“一种果汁味的凉茶的制备及其产品”两项发明专利所有权转让 | 挂牌价 | 不公开保留底价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两项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所有权,均属于生物与新医药技术领域:“一种甘露饮制剂的制备方法与应用”(专利号:ZL202****66845.6)该发明涉及一种中药甘露饮制剂的制备工艺及其在相关疾病治疗或健康调理中的应用,具有组方合理、制备稳定、生物利用度高等特点,适用于中药现代化制剂开发。“一种果汁味的凉茶的制备及其产品”(专利号:ZL202****66383.7)该发明提供了一种兼具传统凉茶功效与果汁风味的饮品制备方法,通过优化原料配比与工艺,改善了凉茶的口感,拓展了功能性饮品的消费场景,适合产业化转化。两项专利目前权属清晰、法律状态稳定,未涉及权利质押、强制许可或诉讼纠纷,具备良好的技术成熟度与市场应用前景。 | ||
| 专利基本信息 | |||
| 专利名称 | 一种甘露饮制剂的制备方法与应用、一种果汁味的凉茶的制备及其产品 | ||
| 专利证书编号 | 证书号第****390号、证书号第****931号 | 专利号 | ZL202****66845.6;ZL202****66383.7 |
| 授权公告日 | 2025年11月24日、2025年7月18日 | 专利权期限 | 20年 |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 | ||
| 其他说明 |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15 |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6)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1、在《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签署且双方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权转让登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40%;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完成本合同项下专利权转让登记并核发变更后的专利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 3、转让方完成《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资料交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交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10%。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办理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许可使用备案或者作价投资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费、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变更费、备案手续费等),产权交易所有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专利转让涉及审计评估费、尽职调查费及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单独承担。 2.在《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签署且双方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权转让登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40%;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完成本合同项下专利权转让登记并核发变更后的专利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 4.转让方完成《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资料交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交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10%。 5.****(下称“本所”)受****(下称“转让方”)委托,以非公开保留底价方式转让“一种甘露饮制剂的制备方法与应用”及“一种果汁味的凉茶的制备及其产品”两项发明专利所有权。 6.本项目不公开挂牌价格,转让方设置保留底价;意向受让方报价≥保留底价方为有效报价,具体交易方式如下: (1)本次交易采取非公开、密封报价、保留底价方式。意向受让方知悉标的现状、承诺满足交易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2)项目设保留底价:报价≥保留底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者为受让方,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格。 (3)若所有报价均低于保留底价,转让方有权决定:重新报价、调整保留底价或终止本次转让。 (4)意向受让方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受让方须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合同。 7.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制交易文件,文件须实质响应本公告全部要求;未实质响应的,视为无效文件。具体交易文件要求如下: (1)《报价表》(见附件):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报价表》上须由意向受让方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2)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参与交易的,须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交易文件如为复印件,意向受让方需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或加盖公章。 (3)文件提交:密封提交,封面注明:****两项发明专利所有权转让项目交易文件+意向受让方名称;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由本所归档。标书代写 8.报价程序 (1)报价时间:2026年6月23日15时00分 (2)报价地点:**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7楼。 (3)意向受让方按时到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拆封与核验:本所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核验文件有效性并记录。 (5)确定受让方:现场核验有效报价;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无有效报价按第六条(三)款执行。 9.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交易标的现状进行的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作为对意向方了解交易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交易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专利转让合同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转让方支付。 2.****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3.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专利转让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转让费、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4.标的现状以转让方提供并在本所披露的资料、信息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自行承担风险。 5.转让方及本所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前自行完成尽职调查,评估交易风险,相关费用自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历史及现状,自愿接受全部不确定因素及风险。 |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现场多次报价 | ||||||||||
| 报价方式 | |||||||||||
| 处置方案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规定的事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扣除其应付给****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并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
| 评审规则 |
|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
| 保证金缴纳规则 | |||||||||||
| 保证金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缴纳注意事项) |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 | ||||||||||
| 保证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受让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受让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6.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等规定与转让方和****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转让方及本所依据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规定完成成交公示后,按本所出具的《签订合同通知书》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支付交易服务费。 8.受让方在签订《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规定的事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扣除其应付给****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并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先生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96100-615、138****5905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