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劳务派遣服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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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人/月)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劳务派遣服务

50

0.9

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特别提醒:本次报价为单价报价,所报金额为每人每月服务费,不超过最高单价限价50元/人/月,最终按照实际情况乘以成交单价据实结算,结算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出具****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官网(http://www.****.cn)招标公告栏或者****采购中心首页(http://cgzx.****.cn/index.chtml)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3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转至下列账户,并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及扫描后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碑支行

账 号:****13593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缴纳了采购文件购买费;

3.按时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4.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5.完成学校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并在系统中进行报名登记。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综合楼514室(**市**区菩提东路2009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6月26日**时间9:30-10:00标书代写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6月26日**时间10:00

五、保证金递交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请打至****账户,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青龙路支行

账 号:500********100000187

2.保证金打款时请批注“xx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或保函的供应商风险自负。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公示后将会原路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请凭合同复印****公司退款。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460,139****0750

六、****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官网(http://www.****.cn)招标公告栏或者****采购中心首页(http://cgzx.****.cn/index.chtml)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张兰

电 话:135****4074

地 址:**市**区菩提街道2009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佳佳

联系电话:023-****6051

监督人:文玲玉

联系电话:135****79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蕾

电 话:023-****6460 152****8105

地 址:**市**区创意大厦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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