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昭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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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贺环审〔2026〕19号
2026-06-15 15:05

******公司:

你公司报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县境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10°46'06.6685"、北纬24°00'41.1321",风场地形主要为山地,风电场场址内海拔高程在300~900m之间。项目总占地面积161.30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39hm2,临时占地面积156.91hm2。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预计项目平均年上网电量为40068.7万kW﹒h,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为2003h。**1座220kV升压站,主变压器规模按240MVA设计;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架空混合接线的方式,集电线路路径全长63.62km,其中架空部分总长39.47km,电缆线路24.15km,包含单回路架空1×10.6km,双回路架空2×28.87km,单回路电缆1×19.5km,双回路电缆2×4.65km。****风电场内道路、升压站连接线和施工便道,共计71.41km;其中场内道路共计69.22km(包含改扩建道路14.61km、**道路54.61km),升压站连接线0.11km,施工便道2.08km。

项目建设不涉及移民拆**置,项目总投资1331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9.9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72%。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报批稿)表明:项目****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目标。项目声、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门神寨(34m)、社冲寨(67m)等周边村寨,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镇裕益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县汉豪乡金垌村登拾冲水源地、五将镇三界村饮用水水源地、五将镇恭城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及塘山黄屋屯**尾寨饮用的山泉水,项目场内道路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最近距离约3m。项目共有13个风机平台和部分风机道路临近**市**县和**市**县交界,项目红线与**市**县最近直线距离为1m,共有13个风机平台和部分风机道路与**市**县的距离小于10m。

三、规划相符性

项目已纳入《****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294号),符合《**陆上风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年调整),已获得《****审批局****风电场核准的批复》(贺审批项目〔2025〕16号),满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四、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五、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环境管理,优化施工道路的布设,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施工弃渣应先挡后弃、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严防乱挖滥弃,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及弃渣场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2.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周边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适当弥补生态环境破坏对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每个风机塔施工完成后,要及时在临时占地及其附近开展合理绿化。加强区域鸟类活动特征以及鸟类与风机撞击情况的观测,合理调整运营及防范措施。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施工车辆冲洗等。

2.临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的风机装机平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场地汇水经沉淀过滤后排放至背向水源地一侧的冲沟。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控制临时占地和施工便道数量,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3.道路施工前在路堑坡面以上修建截水沟,将上方向的雨水拦截,避免对道路施工开挖面冲刷形成泥水;在道路路堑一侧、与山体相接处设置排水边沟,将汇水引入路堤坡面侧的沉淀池处理,在路堤坡面下方向设置排水沟,在汇水处设置沉淀池,道路汇水经沉淀后排入山体背向水源地一侧的冲沟。

4.靠近市界的风机装机平台四周应设置截排水沟及沉淀池;道路施工前,须在路堑坡面以上修建截水沟,拦截上游雨水,避免冲刷道路开挖面形成泥水。汇水经沉淀处理后,统一排入山体背向市界一侧的冲沟,避免造成跨市环境影响。

5.弃渣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截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堆渣分层堆放,分层夯实,坡顶设置平台排水沟,堆渣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

6.禁止将堆料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施工占地布置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以内,同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各项条款。

7.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调节池调节,再经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用于周边农灌。

8.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对水环境监测项目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须及时解决。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洗车平台、施工料场遮盖、限制车速、密闭运输等防治措施。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回填,剩余土方集中堆放于弃渣场,弃渣场底部边缘要修建浆砌石挡渣墙。

2.项目升压站主变、风机组箱变事故排油设置有专用事故油池收集,分离后的废油暂存于事故油池,最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放置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退役铅酸蓄电池放置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箱变废变压器油经每台箱变事故油池收集后即产即清,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要求。

(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八)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别做好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执法和日常 监督管理工作。

九、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一、项目如应满足林业、土地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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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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