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统办楼九楼 (****) 电 话:0930-****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 1 | **县引水及供水保障工程 | **县新营镇 | ****管理站 | **新美****公司 |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新营镇。该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引水枢纽、调节池、净水厂及输水管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5949.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2万元,占总投资的0.64%。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采用绿色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弃渣应全部运至弃渣场,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优先保证下游生态用水。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涉水工程采取围堰施工,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域内洒水降尘,基坑废水沉淀后用泵抽排至河流,混凝土搅拌废水和机械冲洗废水经调节、沉淀处理后回用,****水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处理站处理;工程建成后,要尽快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对水泵、净水设备、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化利用,不可利用的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栅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砖厂综合利用,废滤料由厂家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