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公司副产氨水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6-15 21:00:21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06-18 23:00: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6-19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6-19 08:00:00加急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6-06-19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辅助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近期依法缴纳税收****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 2.资质要求:需要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行业资质(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副产氨水^20% | 化工辅料 | 450.000 | TO | 电汇/承兑 | **金隅 |
收货地址: **省**市**县**镇****公司
┃详情描述
| 一、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买方办理完正式入库手续和挂账后付款,质量及数量要求,详见询价单。 二、供应商资质与承诺 (一) 资质要求 1.近期依法缴纳税收****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 2.资质要求:需要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行业资质(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保证业务依法合规; (二) 供应商承诺 1. 投标单位须为中国境内正式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承诺所投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信息与询价文件所列物料信息完全一致、真实有效,所供产品质量无瑕疵,并可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若出现假冒伪劣、贴牌、翻新等不合格产品,买方有权对该批次产品不予结算,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追究其相应损失赔偿责任。本次多项物料询价接受分项定标,供应商出现缺项报价或报价不合理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判定为废标。 2. 供应商若逾期未按要求到货或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买方将其纳入黑名单,****公司任何采购项目的报价。 三、供应商中标需要准备资料 1.各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行、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等)原件,由物资部人员审查后复印加盖公章留底。 2.车辆信息:保险、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送货车辆必须满足国六排放标准或者新能源的车辆。 3.合同履约期内,备案车辆不允许更换,可备案两台车辆,如特殊原因更换车辆,需及时与买方业务负责人报备。未备案车辆不允许入厂送货;****公司,使用未备案车辆送货,单批次车辆考核1000元。 四、质量指标、与考核条款: 本次采购氨水,具体质量指标及要求如下: 1.氨水满足泵送及雾化系统的品质控制要求。 2.采用氨水主要控制指标为:氨水浓度≥20% 考核条款 1. 如果因为氨水(副产)质量问题影响到熟料硫离子或氯离子异常升高,甲方无法正常喷氨,造成环保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送货并整改,同时承担甲方相应损失,整改后依然不能达到熟料质量生产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因为供货能力不足或是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2. 氨水浓度一车一检,以甲方数据为准,浓度检测: 1) 在甲方设备输入管道上取样检测,氨水浓度不得小于20%。若当日进厂氨水浓度在19%< 氨(NH3)含量<20%之间,经双方协商同意,允许让步接收,让步接收的氨水结算价格按以20%为基准,含量每降低0.1%,每吨扣款计算公式为:合同单价/20*0.1*2;;超出偏差无条件退货。 2) 甲方不定期在终端设备氨水喷枪处取样,浓度下降1%以内视为正常;浓度下降每多超出1%(不足1%取整计算),抽查前2日的氨水结算价格降低10%,甲方设备泄露问题除外。 3) 如果0.1%≤氯离子≤0.2%,每一车扣除200元,超过0.2%,每一车扣除1000元整,并要求停顿整改,浓度检测以甲方为准,如有争议可在10日内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检验,责任划分以其出示的质检报告为准。 五、联系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1. 卖方负责免费运输,并负责卸货至**金隅指定地点,并且承担交货前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费用、装车费、卸车费);全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物流、快递等必须是送货到库房,不接受自提、到付物流快递)。进厂司机要求衣装整齐,不允许穿戴背心、短裤、拖鞋进厂;进厂送货车辆卸货后保证空车出厂。****公司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进入现场,超速行驶,一经发现,按照公司要求对送货单位进行处罚。 2. 发货前、发货后须及时短信或微信通知交货联系人,随货必须附制式纸质《送货通知单》两份(中标单位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完成接单、配送操作后打印,随货打包两份,并在货物包装外张贴)。 3.地址:**省**市**县**镇五里堠前村****公司赵星 电话:152****2429 4.供货时间: 2026年7月-2026年9月 六、付款方式:电汇/承兑 七、其它: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前请核实清楚尺寸及规格型号等要求,报价后逾期未按时到货或不能执行,将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参与平台业务。 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单或报价单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投标,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报价单为准,详见询价文件《报价单》加急标书代写 |
┃联系人
白彦欢 / 186****681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53-****996
监督举报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