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遂宁-蓬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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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19:16


****环境局

关于2026年6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017

地 址:**市**区**路228****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翔丰华9.3万吨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

****开发区****园区(翔丰华现有厂房东侧经开区金桥片区规划用地范围)

****

******公司

据项目设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造粒粉碎厂房、2栋石墨厂房(编号分别为4#、5#)、2栋后处理车间(分别编号为2#、3#)、1栋仓库(用作原料车间)及1栋库房(用作产品临时/备用车间),办公生活依托现有厂区在建内容,配套相关安全、环保等公辅设施,形成年产石墨类负极材料8万t/a、硅碳负极材料1万t/a、硬碳2700t/a、多孔碳300t/a,合计9.3万t/a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总投资136000万元,环保投资5000万元,占比3.68%。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污染物包括含尘废气、造粒烟气、石墨化烟气、包覆废气。

(1)含尘废气

造粒粉碎厂房预处理单元进料、破碎、磨粉、筛分及物料输送、包装等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及密闭设备)收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末端高效除尘装置(治理措施为“旋风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造粒单元进料、配料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末端高效除尘装置(治理措施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DA001达标排放。

石墨化4#厂房进出料、装卸炉等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末端高效除尘装置(治理措施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DA004)排气筒排放;车间无组织粉尘经2套“车间换风+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2根(DA007、DA008)排气筒达标排放。

石墨化5#厂房进出料、装卸炉等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末端高效除尘装置(治理措施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DA009)排气筒排放;车间无组织粉尘经2套“车间换风+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2根(DA012、DA013)排气筒达标排放。

后处理2#厂房,包覆单元进料、配料及装料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及密闭设备)收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末端高效除尘装置(治理措施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DA014)达标排放;成品加工处理单元进料、筛分、除磁及包装等过程中产生的产尘废气,经集气罩(及密闭设备)收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末端高效除尘装置(治理措施为“旋风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DA017)排气筒达标排放。

后处理3#厂房,硅碳负极材料生产线、多孔碳硬碳材料生产线主要生产原辅料进料、混合、筛分、除磁及包装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及密闭设备)收集后输送至末端高效除尘装置(治理措施为“旋风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DA018)排气筒达标排放。

(2)造粒烟气

造粒粉碎厂房混合造粒、冷却等过程中产生的造粒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末端造粒烟气净化装置(2套,治理措施为“滤筒除油过滤器+RTO焚烧”,配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2根(DA002、DA003)达标排放。

(3)石墨化烟气

石墨化4#厂房升温石墨化过程中产生的低温废气、高温石墨化及冷却烟气,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采用加盖、负压抽风+管道输送至末端高效石墨化烟气净化装置(2套,治理措施为“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雾除尘”,烟气量2×5万Nm3/h)处理后经2根(DA005、DA006)排气筒达标排放。

石墨化5#厂房升温石墨化过程中产生的低温废气、高温石墨化及冷却烟气,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采用加盖、负压抽风+管道输送至末端高效石墨化烟气净化装置(2套,治理措施为“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雾除尘”,烟气量2×7万Nm3/h)处理后经2根(DA010、DA011)排气筒达标排放

(4)包覆烟气

包覆改性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包覆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末端包覆废气净化装置(2套,治理措施为“电捕焦油器+TO焚烧法”,配低氮燃烧器,设计规模为2×0.8万Nm3/h)处理后经2根排气筒(DA015、DA016)达标排放。

(5)其他

其他内容如办公生活区的食堂、实验室等内容,依托现有厂区在建内容,配套相应的废气收集+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本次评价以造粒粉碎厂房、石墨化4#厂房、石墨化5#厂房、后处理2#厂房、后处理3#厂房分别设置50m、100m、100m、50m、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经分析,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工艺废水产排;

1)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少量车间地坪、初期雨水等,经收集、预处理(含沉淀、过滤等)后用作石墨化烟气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

2)主要排水为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厂区拟建预处理(含隔油池、预处理池****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倒流溪,随即汇入涪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包括皮带输送机、粗碎机、给料器、VC机、离心风机、石墨化炉、包覆机、辊道炉、包装机、RTO焚烧炉等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备配套的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位置,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废焦油、废冷冻油、废矿物油及油手套、废油漆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同时,要求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泄漏液体收集、气体导出净化装置等”要求进行建设。收尘灰、不合格的细分、废旧石墨炭板、废旧石墨坩埚、废旧坩埚等均可作原料外售综合利用;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等预处理产生淤泥、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同时,加强固废堆场防风、防渗、防雨设置,避免二次污染。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石墨化烟气脱硫及其循环系统、废水处理单元及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及配套管网等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综合防渗系数达10-10cm/s,如厚度≥100mm的P8等级抗渗混凝土+2mmHDPE膜等(其中,危废间需满足K≤10-10cm/s;必要时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或压缩结构墙作为防渗墙,适当增加防渗板厚度和防渗力度)。

一般防渗区:造粒粉碎厂房、石墨化厂房、后处理厂房及一般固废间等生产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如厚度≥150mm的P6抗渗混凝土等。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涉及的主要危险性物质有沥青、天然气和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废气污染物。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规定,厂区内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1,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拟建项目通过采取总图布置及建筑安全防范、生产设备安全措施、贮运安全防范、电器安全防范、消防及火灾报警、事故废水收集、杜绝事故废水下河、地质灾害防治、抗洪抗震及其他防范措施,同时,企业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在发生风险事故后通过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可以确保事故不扩大,将不会对建设地区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