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广场单体建筑经营**招商项目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6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6月23日 |
|||
| 一、项目 概况 |
(一)具体事项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广场单体建筑经营**招商项目 项目地点:**市**区天****广场南侧 项目概况:建筑为现代风格独立建筑,总建筑面积5699.70㎡,主体共3层(负一层1596.75㎡,一层1172.52㎡,二层762.05㎡,夹层182.09㎡,****商铺1803.00㎡,负一层公共卫生间183.29㎡)。物业现状为毛坯交付,已通水、电,配备中央空调及消防系统等基础配套设施。空间开阔灵活,易于进行个性化装修与业态布局。 |
||||
| (二)项目优势 |
1.文旅客流稳定。位于黄河风情线核心区段,****博览园、**音乐厅、****中心等,依托雁滩公园国家AAA级景区**,具有稳定且富有消费潜力的常态基础客流。 2.文化**富集。****研究院、****集团、**画院、****考试院、****图书馆、****图书馆等重量级文化单位,文化氛围浓厚、IP价值与联动潜力突出。 3.核心区位优势。地处**区核心板块,紧邻**路、南滨河路等城市主干道,****车站、地铁站,交通便捷通达,地下停车便利;****中心、****剧院、**大学、****医院等科教文卫地标,万达广场、万象城、国芳百货等成熟商业集群环伺,商务及高端消费客群汇聚。 4.强劲平台背书。项目招商为国企平台,具备政府与企业联动优势,助力运营商快速提升影响力、实现长期稳定运营。 |
|||||
| (三)业态定位 |
适配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场馆、品牌体验、路演中心、智能科技、会展服务、教育培训、文旅体验、文化展示、艺术展览、融合书店、文创集合、时尚零售、商务会客、特色餐饮、亲子休闲等。 禁止业态:高端私人会所、宗教祭祀场所、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储、违法违规及污染环境类等经营项目。 |
|||||
| 二、**详情 |
(一)**内容 |
采购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运营商,合****广场单体建筑: 1.整体5699.70㎡打包运营。 2.**期限5年。(合同到期后,如运营履约良好,在运行期内未出现重**全事故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前提下,可协商续签合同,**运营期。) 3.运营商作为项目运营方,全权负责项目规划、商业策划、装修投资、日常经营、市场营销等全流程工作。 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包含在**期限内)。 |
||||
| (二)**方式 |
本项目采用“委托经营”与“固定租赁”相结合的模式。 1.委托经营:采购人为经营主体,收入统一入账,采购人向运营商支付不超过约定比例的委托经营管理费(含经营成本及服务费)。 2.固定租赁:采购人提供场地,向运营商收取固定租金。 |
|||||
| (三)运营要求 |
1.委托经营模式运营要求:委托经营运营期间产生的所有经营收入通过统一收银纳入采购人,需设定年保底营收任务,该保底营收标准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上浮。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向运营商支付委托经营管理成本及服务费,具体支付比例与方式在协议中约定。 2.租赁模式运营要求:对于采用固定租金的业态及区域,按半年交纳租金(每半年交纳)。 3.运营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报价模板提交报价,并作为运营考核依据。 4.运营商须承诺自主投入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装修、技术、培训等,需提供详细的投资预算与资**排计划。 5.运营商须在合同签订后进场前向采购人交纳200万元履约保证金。 6.运营商须承诺在2026年10月运营。 7.****园区统一物业管理,并签订物业服务协议。 |
|||||
| (四)磋商底价 |
详见磋商报价表底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报价无效。 |
|||||
| 三、招商条件 |
(一)运营商资格条件 |
1.运营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自然人或分支机构参与)。 2.****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支付能力,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一般纳税人,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并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2024、2025年审计报告。如成立不满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如成立不满1年,则提供财务报表。 4.具备相应行业资质及丰富的同类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过往成功运营项目的案例证明。 5.具备不少于10人的项目专职运营团队,核心人员至少3人(含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明细表、核心人员相应简历和业绩说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被执行信息。 |
||||
| (二)招商方式 |
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通过综合评审确定运营商,符合要求的运营商不足3家时,应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三)招商遴选主要内容 |
将从以下各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运营商进行综合评审遴选: 1.意向运营商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公司治理情况等; 2.意向运营商相关行业市场竞争力,在资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能够与采购人实现**能力优势互补或协同效应; 3.意向运营****广场单体建筑,提出的专项经营策划实施方案及相应测算分析; 4.其他事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四、**流程指南 |
报名及其他事项 |
尽职调查 |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由意向运营商自行完成。 |
|||
|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
1.意向运营商在规定时间内到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公告期内9:00-17:00。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传至邮箱****@qq.com,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免费。 |
|||||
| 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标书代写 |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09:30标书代写 2.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学府路公航旅大厦5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3.竞争性磋商时间为2026年7月3日09:30 4.竞争磋商地点为**省**市**区学府路公航旅大厦5楼评标室。 |
|||||
|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
账户名称:**** 账号:101********8706 开户行:****公司天成支行 (交纳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交纳后向邮箱****@qq.com发送银行回单) |
|||||
|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磋商保证金为20万元(交纳时间:2026年7月3日09:30前),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如意向运营商未通过资格审查、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及未成为运营商的,或文件提交截止日前退出的,采购人单方面终止招商的,****集团将在运营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标书代写 3.存在以下情形,磋商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因成交人原因,未在30天内签订**协议; (2)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3)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
|||||
| 五、风险提示及特别告知 |
1.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调查期,意向运营商在调查期内,有权及有必要了解、调查的相关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风险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 2.意向运营商提交报名资料且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报名成功,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材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现状,已认真考虑****广场单体建筑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对本项目做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集团及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集团及采购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项目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运营商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和承诺。 4.本资产存在意向运营商特殊知悉的事项,具体情形将在对接过程中进一步说明,意向方应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进行风险评估,并自主决策。 5.意向运营商应无条件认可采购人或评审专家组对意向运营商的资格审查结果。 6.《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从成交运营商交纳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中扣除本次服务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证金。 7.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造成项目合同终止的,由运营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8.本****交易所官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
|||||
| 六、联系方式 |
(一) 采购人 |
采购人 |
**** |
|||
| 联系人 (技术支持) |
高经理189****6809池经理189****9315 |
|||||
| 地址 |
**市**区******展示中心2楼206 |
|||||
| (二)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 联系人 (报名咨询) |
孔经理199****0423黄经理136****8161 |
|||||
| 地址 |
**市**区**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