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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旺院区锅炉房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旺院区锅炉房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新平旺纬七路一号。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苏总。
联系电话:155****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