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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北部水厂臭氧活性炭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部水厂臭氧活性炭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 ||
| 标段名称 | 北部水厂臭氧活性炭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水厂一、二期工程已建建构筑物的土建基础上,**90万m3/d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包含预臭氧接触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主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臭氧制备间、应急投加间、光伏系统,以及构筑物之间连通管道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不划分子项 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勘察****设计所需的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物探(含地下综合管线探测); (2)岩土勘察(含根据设计要求补充勘察); (3)地形测量含桥梁、隧道、高架线网等高度测量; (4)最终以满足设计、施工图文件审查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要求为准; 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 (1)方案设计; (2)方案修改及比选; (3)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审工作; (4)工程量清单编制; (5)海绵城市专篇编制; (6)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即原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 3、工程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技术要求; (2)第三方检测监测技术要求、方案及预算; (3)材料设备选型及技术要求; (4)国土、规划报建手续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 (5)配合施工、采购等相关招标工作; 4、 工程设计阶段专项报告工作包括: (1)涉河(湖)范围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报批;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评审、报批; (3)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编制、评审及报批; (4)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含树木**调查)、评审及报批; (5)节能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报批; (6)职业病防护设施报告(预评价及设计专篇)编制及评审、报批; (7)安全设施报告(预评价及安全专篇)编制及评审、报批; 5、办理本工程设计阶段相关手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用地、用电、用气、排水等设计咨询; (2)工程相关设施权属单位及管理单位的意见征询; (3)规划报建、用电报装等审批手续; 6、其他服务: (1)现场驻场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业主要求); (2)办理本工程引起、设计相关的国土、征询、技术审查及规划报建; (3)根据工程需要配合申领地形图; (4)组织合同工作内容中的各专项评审会议; (5)本项目包含的建设方案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建设单位优化后,如发生变化,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后续调整初步设计工作,设计时间不作调整; | ||
| 工期(交货期) | 收到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物探、岩土勘察、测量,提交成果文件(含实验数据); 20 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图、方案 设计,同步征询相关设施权属单位及管理单位的意见;方案确定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技术要求、专项评估及报批,并完成规划报建。其他配合工作工期另计。 暂定勘察及初步设计实施工期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535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勘察及初步设计任务书发出之日为准,结束时间以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配合工作为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05.593814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2种资质。 (1)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提供,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勘察具有以下其中一种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勘察成员单位提供,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专业人士,则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不需要)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主要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且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标书代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专业人士,则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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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www.****.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16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6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6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6 09:30:00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标书代写 |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www.****.cn)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一路12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9014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楠溪江东街58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茵茹、蔡翠莹、张俊豪、曹阳、吴承康、罗新军、曹俊枫、郑春雅、胡洋 | 联系电话 | 186****6474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1061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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