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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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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其出租水木**E****停车场部分车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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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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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出租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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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标的名称: 水木**E****停车场部分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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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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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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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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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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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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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坐落位置: 石头城路111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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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有无房产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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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筑面积(㎡): 117.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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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筑年代: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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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出租用途: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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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附属设施: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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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招租业态: 自助或人工洗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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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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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层:负一 (2)装修程度:现状交付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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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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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4.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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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租期(月): 60个月 (无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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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 (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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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租赁押金(万元):首年成交租金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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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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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租赁该场地后,需对外经营和开放。 (6)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1.08万元,在报名时缴纳。 (7)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押金,不足部分须另行补齐;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交易押金不予退还。 (8)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押金,不足部分须另行补齐;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交易押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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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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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增长方式:第三年起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2)承租方在租赁的过程中,如汛期发生漫水等情况导致设备损坏,需要自行解决,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洗车场设备水电源点接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洗车场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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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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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4)中租单位洗车客户可享受单次免费停车一个小时停权益。 (5)洗车经营设施外观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且需得到招租人的认可。 (6)招租方承诺:对本次招租的场地拥有合法产权,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7)在同等条件下,符合各项承租要求并与招租方有过**经历的单位具备优先签约的权利。 (8)洗车经营所需排水证、备案证等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自主完成场地污水排放设施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9)场地交接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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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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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河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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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詹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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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89****1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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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市**区石头城6****中心6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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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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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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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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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7691-6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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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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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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