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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区头塘镇那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单位在**市**区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区头塘镇那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16日,大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公司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祝经理 联系电话:183****5858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