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校服采购选用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总局、****总局、国家标准委《****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文件要求,规范我校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全流程,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与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原则
(一)自愿选择原则
严格遵循学生及家长完全自愿准则,学生是否穿戴校服、是否购买校服、选择何种渠道购置校服,均由家长及学生自主决定,学校不强制要求、不统一摊派、不硬性规定学生在校必须穿着校服。
(二)多方共治参与原则
学校牵头成立****,以学校行政、家长委员会为核心主体,学生代表、普通家长代表共同组成,全程参与校服调研、款式选定、厂商遴选、流程监督全环节,杜绝单方决策。
(三)全程公开公示原则
校服选用、招标、定价、售后等所有工作流程、决策结果、资料文件,****学校公众号、班级群、校园公示栏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家校、社会、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保障全过程透明合规。
二、具体操作办法
(一)调研论证,依规确定校服选用需求
****通过问卷调查、家长会座谈、线上征询等形式,全面摸排全体家长意愿,开展校服需求可行性论证。经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确定统一选用校服;未达表决比例的,终止校服选用流程。
(二)民主遴选,公开确定校服款式样式
确定选用校服后,由****多方征集合规校服款式,综合考量面料舒适度、版型实用性、校园美育适配性、价格合理性,组织家校代表共同投票选定校服款式、配色、面料、四季品类。款式最终确定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收集异议并妥善答复。
(三)规范招标,择优确定校服供货厂商
由****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招标机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开招标。招标全程接受家长代表、第三方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中标结果需详细公示中标企业资质、校服执行国标、面料参数、成交价格、供货周期、售后保障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供货合同。
(四)自主选购,拓宽多元合法购置渠道
1. 穿戴自愿:学校不将校服穿戴作为入校、课堂、活动硬性要求,学生可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是否穿着校服,不得区别对待未穿戴校服学生。
2. 购买自愿:自愿穿戴校服的学生家长,可自主选择以下任意合法渠道购置,学校不得指定购买渠道:
(1)家长自行按照公示校服版型、面料、国标参数自制校服;
(2)家长自行在合规市场、正规品牌商家自主购买同标准校服;
(3)由班级家委会自发组织,向本次中标厂商或其他具备齐全质检、生产资质的校服企业自愿团购;
(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满足校服质量标准的合法购置方式。
三、管理注意事项
(一)严守流程,保障操作透明规范
所有家委会主导的校服团购、沟通工作,必须****小组,全程留存会议记录、投票凭证、沟通截图、公示台账,所有资金往来、人员决策全程留痕,严禁私下操作、暗箱决策,杜绝违规收费、利益输送。
(二)严控质量,严守国标安全底线
家长自主选购、自制、团购校服时,必须严格核验产品质量。所有入校校服必须同时符合三项国家强制标准: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需查验批次质检合格报告、成衣标识,严禁采购、制作面料不合格、甲醛、PH值、色牢度不达标的劣质校服,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三)补充要求
严禁学校教职工、家委会成员利用校服采购谋取私利,严禁设置排他性采购条件、限定校服品牌与厂商;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原则上三年内不随意变更,避免重复消费、**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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