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高盛****公司新增高端起重用钢丝绳产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真:****8698
通讯地址:**市**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新增高端起重用钢丝绳产能项目(一期) | **** |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一号路 1 号 | ******公司 | 新增高端起重用钢丝绳产能项目(一期),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一号路1号。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将钢丝车间东侧闲****检测中心,用于产品的性能检测。预计年新增0.5万吨起重绳;对现有0.1万吨电梯绳和2万吨起重绳涂塑加工,年新增生产电梯用扁平钢带0.1万吨;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钢丝7.5万t/a(钢丝作为原料用来生产钢丝绳不外售)、钢丝绳8万t/a,(其中电梯绳5.9万吨、电梯用扁平钢带0.1万吨、起重绳2万吨),电梯用扁平钢带及起重绳均进行涂塑加工。 | 1.运营期钢带涂塑废气、起重绳涂塑废气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钢带涂塑生产线预热工序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检测中心实验废气应经“SDG吸附剂+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涂塑生产线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验过程中盐雾试验用水、样品预处理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用水第三次清洗废水应达标进入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开发区高****处理厂集中处理。 3.合理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室外风机设置隔声罩+隔声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塑料、废边角料、废试验样品(不含试剂)应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器具前两次清洗废水、沾染废物、含油废包装材料、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应暂存现有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