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10626-2026-003648 文 号:德市罗发改投资〔2026〕60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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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5
****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市**区城南鑫辰、御安苑等安置房小区完善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市罗住建〔2026〕80号)收悉。该项目由**博纳****公司编制初步设计,****公司编制初设概算书。经研究,原则同意**市**区城南鑫辰、御安苑等安置房小区完善配套设施工程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城南鑫辰、御安苑等安置房小区完善配套设施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区**。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城南鑫辰地下室地面改造1371.07㎡;地下室消防设施改造,包括发电机房、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修,防火门及应急设施维修;地下室清污11.52m3、排水管道维修37.5m及排水设施、消防控制设施维修改造等;室内消火栓及应急疏散设施维修改造;楼地面装饰工程1725.02㎡,屋面及防水工程9㎡,楼面防水100㎡。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9.6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5.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7万元,预备费7.5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八、项目建设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
接文后,请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
德****改革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