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集团**村职工住宅项目临时用电设计服务成交候选人公告
| 项目类别 | 零小工程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 项目编号 | **** | ||
| 工程名称 | 国铁集团**村职工住宅项目临时用电设计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代理单位 | **** | ||
| 采购内容 | 临时用电设计服务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批复的临电方案开展设计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以保证临电项目的正常建设运行。 | ||
| 成交候选人1 | **** | ||
| 成交候选人2 | **涌联恒创****公司 | ||
| 成交候选人3 | 国能京源****公司 | ||
| 公示期 | 3天 | 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工作完成止。 |
| 最高限价(含税) | 97200.00元 | 成交价(含税) | 78000.00元 |
| 竞谈时间 | 2026年06月15日 | 备注 | / |
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采购秩序行为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集团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2.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授权的采购代理机构投诉,投诉内容请发送至138****0502@.163.com。
3.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车站西街2号院11号楼三层
联系人:殷工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邮 编:100040
联 系 人:郑经理
电 话:138****0502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