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能歙县岔口镇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黄山-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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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有效性:
****39067/202606-0008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国土**、能源
****办公室2026-06-16
有效
黄自然资函〔2026〕78号
有效
****关于国能**岔口镇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

**国****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国能**岔口镇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预审与选址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国能**岔口镇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项目代码:****),已列入《**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黄发改环资〔2023〕19号),由****委员会备案。经审查,项目符合用地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

二、该项目用地涉及**北岸镇,申请用地面积0.963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181公顷)。初步设计阶段,必须按照《**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5年版)》等用地标准,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应将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土地复垦相关工作。

四、项目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是否位于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进行查询核实;应避让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或者压覆重要矿产**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登记等。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服从规划管理。项目在深化设计及建设中,要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与沿线相关**保护及利用的关系。

七、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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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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