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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批复2026年**市******基地智慧大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洪政报〔2026〕20号)收悉。2026年**市******基地智慧大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位专家审查通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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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2026年**市******基地智慧大棚建设项目
三、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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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地点
**市**区坡洪镇**村
五、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标准化智慧薄膜蔬菜大棚共19座,总建筑面积为65696.00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室外给水管网,其中给水主管1205米、分干管727米、支管710米,建设排水土沟5092米及铺设混凝土管228米,铺设室外电气管线(PVC32)6360.5米,安装棚内电动卷膜机1818套、棚内电箱19台及场地总配电柜1台,更换原水泵房内水泵,预留水肥一体化、喷灌以及智能监测系统安装条件。
六、总平布置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布置方案。
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节能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节能措施。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68.4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粤桂协作财政资金及县级财政统筹资金。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2026年**市******基地智慧大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百****改革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