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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周江镇狮潭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周江镇狮潭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周江镇狮潭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6-441424-04-01-302509)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周江镇狮潭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1米高仿竹篱笆约536.6米,1.3米高混凝土栏杆约88.9米,安装4米高套塑围网约112.8米,场地路面砼硬底化约1195平方米,安装成品垃圾收集分类亭(2980*950*2050毫米)6座,建设3米高铁皮围挡及PVC宣传字体约127.5米,排水渠清淤0.3米厚约2689平方米,建设1.5米高拦水坝约31.8米,种植澳洲坚果树(胸径6厘米)215株,栽植红花继木球(苗高50厘米冠幅50厘米)约1544株,铺种**草约1000平方米,大叶油草约1415平方米,约建设132.16KW分布式光伏,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建设提升、特色****超市提升、植被清理及三清三拆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有资质评审机构审核概算总投资194.08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80.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2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从第四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排50 万元和2025年**县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四批)安排 1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县周江镇狮潭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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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政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水务局、****体育局,**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