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那木斯蒙古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示
《**市那木斯蒙古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6年1月20****政府批复(批复文号:四政函[2026]7号)。现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省乡(镇) 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1 年)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示,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那木斯蒙古族乡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范 围,包 ****政府所在地两个层次。乡域规划面积为212.9565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规划面积为 1.1738 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 年,近期年为2025年, 远景展望至2050 年。
二、发展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为**市西部林草**生态保护重要地区、特色民俗文化旅游乡、****基地,以现代农业、城郊农业为主导,民俗文化旅游为特色,打造西部旅游型宜居乡镇。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 2025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夯实产业基础,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乡村**取得重要进展。
- 2035年:全面建立国土空间格局,壮大现代农业与旅游业,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取得决定性进展。
- 2050年:达成“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深度融合,实现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三、空间策略与总体格局
(一)三大空间策略
1.农业空间:严守耕地红线,优先保障粮食生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通过“占黑土补黑土”加强黑土地保护。
2.生态空间:构建辽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推行“区块为主、条块结合”治理模式,开展精准造林绿化。
3.乡村建设空间:优化村庄体系,严守1259.89公顷建设边界,预留1.77公顷留白用地,提升宜居宜业功能。
(二)底线约束与开发格局
1.核心底线指标:永久基本农田6726.67公顷、耕地保有量13260公顷、生态保护红线1679公顷,严格管控城镇与村庄建设边界。
2.“一心、一廊、一轴、四区”格局:以乡政府驻地为政治经济文化核心,依托西辽河绿色生态滨水廊道、G303国道发展轴,划分民俗旅游、北部现代农业、**城郊农业、中部农林复合四大发展区,同时细化五大规划分区(农田、生态、城镇、乡村等)并明确管控规则。
四、**保护与产业布局
(一)自然**保护
- 耕地:2035年耕地保护目标1326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6726.67公顷,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
- 水**:保护西辽河、小西河,强化地下水监测,农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半径30米。
-林草:2035年林地达5135.26公顷、草地506.99公顷,重点保护西辽河生态廊道与防风固沙林,推进黑土地修复、河道整治(312.05公顷)及森林修复(1679公顷)。
(二)镇村与产业体系
1.镇村布局:2035年乡域常住人口1.22****政府驻地0.20万人),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5个、特色保护类2个(**村、井岗村)、稳定改善类3个,构建“乡政府驻地-中心村-基层村”三级体系。
2.产业发展:一产聚焦水稻、玉米、林果等现代农业;二产发展特色农产品初加工与绿色能源(光伏+风电);三产打造草原生态游、蒙古族文化体验等民俗旅游,产业布局与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深度衔接。
五、乡政府驻地规划
作为乡域政治、经济、文化核心,乡政府驻地规划是统筹全乡发展的关键节点,具体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与发展方向:驻地总面积1.1738平方公里,结合现状条件与发展需求,确定以“向东发展”为主导方向,避免挤占耕地与生态空间,同步衔接周边村庄发展。
2.用地布局结构:采用“一心、一轴、三区”布局——以“****中心”****政府、文化站、卫生院等设施)为核心,以“G303国道”为发展主轴,划分“综合服务区”(集中公共服务功能)、“宜居生活区”(优化住宅布局,配套便民设施)、“产业发展区”(布局小型农产品加工、旅游服务配套产业),实现功能分区明确、联动高效。
3.风貌管控要求:为保持乡镇特色风貌,避免过度城市化,明确驻地建筑高度≤3层;按功能分区细化风貌指引,其中“品质居住区”侧重简约乡土风格、“核心服务区”强调整洁实用、“产业发展区”突出规范有序,确保整体风貌协调统一。
六、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本规划各项内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帮扶力度,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落到实处。
加强规划宣传,强化公众参与:组织召开各种座谈会和研讨会,使公众了解空间规划对改善人居环境、促进镇村统筹发展的作用,积极参与具体规划方案的选定,使规划工作取得广大群众的充分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开展:建立健全依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体检评估体系,建立“ 定期体检评估 ”的规划评估机制,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完善、规划修编**策供给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