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金鼎华府项目基坑施工降水许可申请的函

审批
宁夏-银川-西夏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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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号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效力状态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银西审服函〔2026〕26号
2026-06-15长期公开
重点工作有效
****管理局主动公开
****关于同意金鼎华府项目基坑施工降水许可申请的函

发布日期:2026-06-15

******公司:

你单位报来《金鼎华府项目基坑降水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书》论证等级为二级。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和论证范围,现状水平年为2024年,《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及《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施工降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水规发〔2024〕1号)要求,基本同意该《报告书》

二、同意《报告书》分析范围为**市三区。**市三区“十四五”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04亿m3,其中黄河水取水控制指标为6.83亿m3,地下水指标0.69亿m3;2024年水量调度指标为7.751亿m3,其中黄河水取水指标为6.681亿m3,地下水指标0.69亿m3;现状2024年取水总量为6.037亿m3,取水总量、取黄河水量和地下水取水量均未超十四五管控指标及2024年水量调度指标。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降水方案,本项目共设降水井20眼,井深21m,井距30m。降水井沿基坑外侧坡顶外围2.0m布设。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降水时间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0月5日,降水总天数计划6个月,基坑抽取地下水总量为18.59万m3,回收利用水量13.6万m3,其中施工期抑尘洒水的水量为2.52万m3,车辆冲洗用水0.02万m3,喷雾降尘用水量10.8万m3,工程养护用水量0.08万m3,绿化用水0.18万m3。多余水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共4.99万m3。基坑降水为短期临时取用水,不占总量控制指标。基本同意《报告书》取水影响结论,项目区论证范围内地下水**储量22.89万m3,基坑降水量18.59万m3,可保持水位降深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基坑降水周期较短,降水结束后停止抽水,对降水井进行封填,地下水得的恢复,对区域水**和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对周边建筑物安全无影响。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退水影响分析结论。施工降水首先利用场地内施工道路降尘、车辆冲洗、喷雾降尘、工程养护、绿化用水,多余水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工程主体建设完成时,建设单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现场指导监督下按照《水井报废与处理技术导则》(T/CHES17-2018)执行封填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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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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