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6月16日)

审批
江苏-南京-溧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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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6-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6月16日)
文 号: 关 键 词: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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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6月16日)

我局拟对年产400台激光切割机生产线扩建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400台激光切割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市**区石湫街道工业集中区石涛路

****

******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石湫街道工业集中区石涛路,本次项目拟新增租赁厂房,建筑面积4098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对激光切割机生产线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400台激光切割机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1、水环境:本次项目运营期喷漆喷枪清洗用水回用于调漆工序,不外排;激光切割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工件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作危废处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下料切割、打磨废气均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焊接烟尘有效收集经烟尘净化器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排气筒(FQ-01)排放;刮腻子、腻子打磨、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喷漆晾干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2)排放;切削、擦拭过程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内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排气筒(FQ-01)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及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相应标准。排气筒(FQ-02)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及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表2相应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废包装桶、漆渣、废切削液、含切削液废金属屑、清洗废抹布、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导轨油、废含油抹布、废原子灰、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焊料、废砂轮、布袋集尘、废布袋、废磨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油脂、餐厨垃圾由获得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

025-****6168

2

年产100台大型民****基地

****开发区团**路13号

**泽廷****公司

******公司

项目****经济开发区团**路13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260kg垂直起降无人机、600kg级多用途无人机以及4t级物流运输机的大型民用无人机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架大型无人机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

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模具生产过程中木材加工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1)排放;铺层、固化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2)排放;打磨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3)排放。
FQ-01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1相应标准;FQ-02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FQ-03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及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表9相应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本项目废边角料及模具、废布料、布袋收尘、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刷子、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025-****616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