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评标室
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 谈判保证金:免收。
3.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的10%向采购人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银行保单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完工验收合格安全无事故且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等无影响履约保证金退还因素的事项发生,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