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朝阳-双塔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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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时间:2026-06-16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年产7000吨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300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路1B****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7000吨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线建设项目 **市喀左县**子镇小城子村 **** **绿****公司 ****公司现有厂区正西方向新征土地36196m2,**1条年产7000t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硝酸铵(硝酸钠)库、水油相制备工房、硝酸铵溶液储罐区、管壳输送工房及综合材料库、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工房、控制室及乳化炸药震源药柱成品中转站台,其他工库房及配套设施均利用现有。项目以硝酸铵、硝酸钠、复合油相、珍珠岩等为原料,通过乳化、冷却、敏化、装药、压盖、封口、包装等生产工艺,年产乳化炸药震源药柱7000吨。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 废气:项目物料上料、钢带冷却、散料输送过程产生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喷码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企业采取工房封闭的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中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相制备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或蒸发,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过滤器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经管道输送排入辽****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洒扫标准限值,用于道路洒扫。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及泵类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通过以上减噪降噪设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珍珠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于车间外的一般固废收集箱,定期外售。危险废物:①硝酸钠废包装袋、滤渣、废滤网、废包装瓶、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隔油沉淀池污泥分类收集后依托现有15m2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废炸药包装在不合格品工房产生,暂存,定期拿到销毁场销毁。土壤、地下水: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水油相制备工房、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工房、硝酸铵(硝酸钠)库、硝酸铵溶液储罐区、隔油沉淀池、危废贮存点、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输送管道等为重点防渗区;管壳输送工房及综合材料库、控制室、成品中转站台等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等为简单防渗区。经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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