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中学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学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已于2023年11月28日经我局批复(防区发改投资〔2023〕158号)。现结合**教育发展及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项目业主申请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投资进行调整。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区域教育**配置,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名称及代码:****中学建设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防****新区水营大道与蔗园大道交界处。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规划招生51个教学班,2550人,拟建总建筑面积40513.0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9467.8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45.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包括:1#教学楼4061.80平方米,2#教学楼4671.30平方米,3#教学楼4671.30平方米,教学综合楼7240.59平方米,1#学生宿舍楼4061.80平方米,2#学生宿舍楼4671.30平方米,3#学生宿舍楼4671.30平方米,学生食堂5358.48平方米,大门6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文化连廊1045.20平方米。****体育场看台占地面积5640平方米,建设田径运动场地(400跑道+标准足球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道路硬化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绿化工程、垃圾收集点、围墙工程等附属工程及相关设备设施购置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匡算总投资23000万元,资金拟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七、防区发改投资〔2023〕158号同步作废。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改革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