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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政府批准同意,****中心(****中心******联社****供销社****公司位于**市****路**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2558.33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961.2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列:粤房字第****149】纳入储备。经测绘队现场实测该宗地实际使用面积2558.33平方米,四至范围为:**笔架山,西至**市****公司,南至**区韩江东****办公室地块,北****中心收储地块。****工作部署,拟使用上述已收储地块,为明确土地权属四至范围,推进储备土地供应工作顺利开展,****中心向****中心已收储2558.33平方米地块的宗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予以公告确认。
如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和四至范围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和四至范围。
特此公告
附:宗地图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大道北段****
联系电话:****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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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