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厂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69号)

审批
吉林-白城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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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厂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 间:2026-06-16

国电投****公司****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公司厂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于 2021 年 10 月开始建设,2021 年 12 月建设完成。建设地点****电厂路 2066 ****公司院内,场址中心坐标为123°7′16.757′′E,45°1′12.377′′N。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在厂区内现有建筑屋顶及车棚区****发电站,安装规格2094×1038×35mm高效单晶440组件共计2225块,容量979KW;在厂区西侧仓储区空地、西南侧及西北侧绿化带内共建设10套50KW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936.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为已建项目,不涉及施工期环境影响,在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要提高工作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相关绿化、鸟类保护和警示标识等措施,督促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确保实现稳定运行,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光伏清洗废水经厂内雨排管道收集进入厂内废水处理系统,依托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初步处理,然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需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产生。要加强风机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落实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确保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要求,并对附近声环境敏感点不产生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胶体电池等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根据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和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储存情况,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妥善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定期巡查,确保正常运行。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配备消防设备和防护用品。要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立即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重新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鉴于该工程已经建成属未批先建项目,请在投运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你公司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请**市生态环境****支队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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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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