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号银西审服函〔2026〕22号 |
| 2026-06-15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有效 |
| ****管理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2026-06-15
****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管理处建设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书》论证等级为二级,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和论证范围,现状水平年为2024年,由于本项目为已建项目,因此本次论证不考虑规划水平年。《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要求,基本同意《报告书》。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项目核定年总用水量39.3万m3/a,其中绿化灌溉用水量25.8万m3/a,游客接待用水量3万m3/a、****广场洒水降尘用水量9.94万m3、职工生活用水量0.56万m3,由项目区已建5眼机井供水,考虑灌溉综**利用系数为0.87核定项目取水总量为43.87万m3。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水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核定地下水取水量43.87万m3/a,核定后较原有许可指标压减水量14.13万m3。对区域水**开发利用影响较小。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退水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为绿化灌溉及生活用水项目,绿化灌溉方式为畦灌及微灌,不退水。游客接待及职工生活用水产生的污水经地下管道收****处理站****广场道路浇洒,不外排。因此,对水功能区、生态及第三方无影响。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