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广武巷(北民大西校区南门-宁朔街)道路工程项目基坑施工降水许可申请的函

审批
宁夏-银川-西夏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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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号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效力状态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银西审服函〔2026〕24号
2026-06-15长期公开
重点工作有效
****管理局主动公开
****关于同意广武巷(北民大西校区南门-宁朔街)道路工程项目基坑施工降水许可申请的函

发布日期:2026-06-15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广武巷(北民大西校区南门-宁朔街)道路工程基坑降水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书》论证等级为二级。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和论证范围,现状水平年为2024年,《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及《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施工降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水规发〔2024〕1号)要求。

二、同意《报告书》分析范围为**市三区。**市三区“十四五”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04亿m3,其中黄河水取水控制指标为6.83亿m3,地下水指标0.69亿m3;2024年水量调度指标为7.751亿m3,其中黄河水取水指标为6.681亿m3,地下水指标0.69亿m3;现状2024年取水总量为6.037亿m3,取水总量、取黄河水量和地下水取水量均未超十四五管控指标及2024年水量调度指标。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降水方案,本项目共设降水井23眼,井深15m,井距15m。降水井沿基坑外侧坡顶外围2.0m布设。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降水时间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降水总天数计划1个月,基坑抽取地下水总量为5.24万m3,回收利用水量5.24万m3,其中施工期抑尘洒水的水量为0.04万m3,车辆冲洗用水0.01万m3,喷雾降尘用水量1.06万m3,****大学西校区后湖补水水量4.13万m3。基坑降水为短期临时取用水,不占总量控制指标。基本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结论。本项目在沉淀池进出口各安装1台机械水表进行取水和排水的计量,建设场地基坑工程抽排的地下水首先用于场地内施工道路降尘、车辆冲洗、生****大学校园内湖)及喷雾降尘用水。施工期用水量严格执行《**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中场地、道路喷洒用水定额3月中旬-4月中旬0.5L/m2/d,4月下旬-10月上旬2L/m2/d,绿化用水通用定额为0.40m3/㎡﹒a,用水定额均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相关行业标准执行,项目回用部分地下水的节水措施可行,节水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工程主体建设完成时,建设单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现场指导监督下按照《水井报废与处理技术导则》(T/CHES17-2018)执行封填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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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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