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G7021****服务区出入口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G7021****服务区出入口工程位于**县鹤塘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G7021****服务区出入口工程项目位于**县鹤塘镇。路线起于G7021**高速(在建)K47+744改路终点,路****加油站三岔口接上现状乡道Y732路线全长为1.8公里;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为双向二车道,采用沥青砼路面。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报告表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县建设路37号五楼
联系电话:181****0435
联系人:肖先生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G7021****服务区出入口工程”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G7021****服务区出入口工程》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反映。
六、全本公示
链接:https://pan.**.com/s/1qncreeLrejZ3drvc2QFPgw
提取码:zjsw
信息公示单位:****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