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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局****管理局、**县****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6-06-16 | |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
张良林户个人建设的房屋位于**县**镇丰足路74号,根据《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意见》(天政办发【2026】9号)、**镇丰足路临街建房管理规定及**镇《关于丰足路(张良林)区块建房情况说明》、《建房审批意见书(补办划拨)》以及图纸显示,张良林户房屋批准的用地面积为48平方米,建设规模为一间五层加斜面结构层,批准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批准建筑后檐高度为16.8米。**鼎测****公司于2024年06月01日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个人)成果报告书》中,测绘宗地面积为48平方米;建设规模为一间六层加斜面结构层,(其中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320.92平方米,夹层面积14.72平方米;实测后檐高度为17.36米,顶栋高度为20.32米。
现查明,该户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有:建筑后檐高度超0.56米,超合理误差;房屋结构改变,违规建设2.2米以上夹层14.72平方米,规模4m*3.68m。
****委托,****对张良林户个人住房进行了建筑物拆除影响评估,于2026年6月9日出具《评估报告》(报告编号:CAT2025JG07-00001-76),报告示明:1、**县**镇丰足路74号的张良林房屋后檐高度超0.56米,超合理误差;房屋结构改变,违规建设2.2米以上夹层14.72平方米,规模4m*3.68m;上述违建拆除后会影响该房屋原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建议不宜进行拆除。2、可能对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利益、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失。3、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不能实施拆除。
根据《**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该认定意见予以公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机关提出,无利****机关举报反映有关问题。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1日
联系地址:**县**镇始丰西路1号
监督电话:0576-****5101
****执法局
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