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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碳纤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公开招标的**经开区碳纤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条款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原条款内容说明
招标文件3.2.5条报价要求原文:
报价基数暂定为5000万元,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按该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0%,再扣除方案设计费15%,得出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原文同时标注小写金额****835元、大写金额叁佰陆拾叁万肆仟伍佰壹拾伍元整,大小写金额存在不一致。
二、澄清更正内容
现统一澄清更正: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以小写金额****835元为准。
三、开评标相关安排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仅修正金额书写矛盾,不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评标规则、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流程,原定开标时间不作调整。标书代写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次澄清
招标人:****
日期:2026年6月16日
| 1 | 其他文件 | (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碳纤维.zip | 2026-06-16 10:49:17 |